一、播音制度
1.播音员务必于播音前60分钟到位,并认真做好各项播音准备工作;
2.开门后及时检查各种设备是否齐全和完好,如发现异常,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并报知分管老师;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报告分管老师,在老师指导下解决;
3.所有播音内容须经分管老师审阅后方可播出;
4.播音期间衣着要大方得体,将手机等通信设施远离播音设备,并调到静音或关机状态,禁止吸烟、打闹等行为;
5.播音结束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保存录音,将播音材料注明播音日期,整理置于档案柜中,填写完毕后,将设备归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6.播音后两天内,将播音录音和文档编辑好,交给网站维护播音员,网站维护播音员要及时上传至广播在线网站;
7. 一次旷播,给予停播处理;两次旷播,按自动退站处理。出现其它播音事故按照《播音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8. 请假须经老师批准,找同学代替值班须报知分管老师,并提醒替班同学;
9. 播出通知按以下规定执行:在正常播音时间(工作日中午、下午),通知须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盖章方可播出;在非正常播音时间,通知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盖章,且由宣传统战部负责人签字后,按领导指定时间播出;所有播出通知须经主管领导或老师审阅后方可播出。
二、播音员选拔制度
1.选拔对象:大一新生。
2.选拔考查重点:
(1)热爱播音主持工作;
(2)责任心强,善于学习;
(3)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
(4)具有灵活的应变能力,积极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学有余力,有充裕的课余时间,在其他学生组织任职不超过两项。
3.选拔程序:
初试—复试—见习—正式播音员。
4.选拔名额:
根据在站播音员总数不超过20人的原则,结合广播站实际需要,缺位多少,选拔多少。
三、播音员例会培训制度
1.广播站成员需按要求准时参会和参训;
2.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者,须请假;
3.开会不得迟到,10分钟仍未到者视为缺席,并计入考勤登记表;
4.每学期请假次数一般不得超过3次,事假3次算作无故缺席1次,如有两次缺席,按自动退站进行处理;
5.开会时手机自觉调成振动,避免影响他人。
四、播音及设备安全制度
1.播音内容须健康向上,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爱护公共设施,损坏要照价赔偿;
3.播音及办公设备用完后要及时关掉电源;
4.定期检修室内外广播设备;
5.离开广播站须关(锁)好门窗;
6.不得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广播站;
7.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留站查看、劝其退站、开除等处理,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者,报学校和公安部门处理。
五、播音员定期考核制度
1.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广播站播音员考核评价体系》,对播音员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每学期一次;
2.考核内容分客观分和主观分两部分组成,综合评价成绩为客观分,占考核成绩的70%,民主测评成绩为主观分,占考核成绩的30%;
3.民主测评分为主管评价、团队评价两部分,各占50%;
4. 按照考核成绩排序,前30%为优秀,30—60%为良好,60—95%为合格,最后5%为不合格。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应劝其退站:
(1)出现两次一般责任事故,或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一次政治事故
(2)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
(3)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6.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作退站处理;
7.综合测评列专业后二分之一的,作停播处理,待成绩达到规定要求时,再恢复播音。
六、播音事故认定及处理
1.播音事故的认定
播间事故分为政治事故和责任事故。违反宣传纪律,在节目播出中,有误导舆论的内容,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为政治事故。出现情节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但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属于一般政治事故;出现明令禁止的内容,严重违纪违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属于严重政治事故。违反工作纪律,不能确保广播节目准时播出和安全播出的,为责任事故。在节目播出中出现错播或节目播出不准时,在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属一般责任事故;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属重大责任事故。
2.播音事故的处理
一般责任事故,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停播处理,严重责任事故,给予停播或退站处理;一般政治事故,给予退站处理,出现严重政治事故,给予开除处理,并交至学校学工、纪检和保卫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