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报》是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党委行政机关报,是面向是学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发行的公开出版物,是学校党政指导全局工作的舆论工具和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为使《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报》管理工作制度化、编辑业务工作规范化,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及校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报的管理体制: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主管,新闻中心履行管理职责。校报编辑业务实行总编辑负责制。校报分别设总编辑一人、副总编辑两人,编辑部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编辑两人。
第三条 校报的办报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弘扬主旋律,正确引导校园舆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知名度。
第四条 校报的编辑工作方针:把握舆论导向,注重新闻真实,反映治校方略,突出中心工作,关注思想热点。
第五条 出版周期:半月刊。
第二章 校报编辑工作程序
第六条 制定计划。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制定阶段性或每一期的宣传报道工作计划。
第七条 采访组稿。编辑(记者)按照工作计划或受指派进行独立采访组稿工作。
第八条 审稿。稿件实行三审制:(1)编辑初审,即对其采访的稿件、通讯员提供的稿件及自然来稿进行初审,提出是否采用以及所分工版面的编排设计方案的意见。(2)复审,即在责任编辑初审的基础上,由副主任、主任依次进行复审,并由副总编辑作出复审意见。(2)总编辑终审。
第九条 稿件发排。每期采用稿件经总编辑签发后,由编辑送印刷厂付印。
第十条 校对付印。严格执行三校制度:印刷厂返回校样后,由学生编辑、版面责任编辑、编辑部副主任分别承担一、二、三校。
第十一条 出版发行。报纸出版后,由编辑部对内、对外发行,并向四川省新闻出版局、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图书馆等部门缴送报样。
第十二条 建档保存。每出版一期报纸即建立一期档案,包括本期报纸、原稿、照片、会议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由编辑部妥善保存向学校档案馆提供两份报纸存档。
第三章 校报编辑部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在党委宣传部的主管下,校报编辑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新闻出版法规,依法办报。
2.负责指导、监督校报办报宗旨、编辑工作方针的执行。
3.负责制定校报编辑出版计划并检查、监督出版计划的实施。
4.负责校报编辑出版流程的行政管理及校报的质量工作。
5.负责编辑部全体人员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考核。
6.负责校报经费的预算及稿酬的发放。
7.负责组织培训学生记者、通讯员和加强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工作。
8.负责召开读者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听取改进校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召开校报表彰先进人物的会议。
9.负责校报的内、外发行工作。
10.负责对外通讯联络和建立校报档案的工作。
11.负责学校内部刊物的审核、刊号批准、年检的工作。
第四章 校报总编辑职责
第十四条 总编辑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四川有关新闻出版法规,遵照办报宗旨,执行编辑方针,保证校报的政治方向,负责校报的全面质量。
2.审定年度或阶段性(某一期)宣传报道计划。
3.对每期稿件的采用与否、内容安排和编排设计进行终审。
4.签发终审稿件和终校清样。
第五章 校报副总编辑职责
第十五条 在总编辑的指导下,协助总编辑负责日常的校报编辑业务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 在总编辑的授权下,主持编辑业务工作会议,安排有关编辑业务工作。
2. 主持审稿会议,作出稿件复审(二审)决定。
3. 负责业务工作计划的实施,检查各业务工作环节的质量。
4. 做好总编辑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校报编辑部主任职责
第十六条 在部门领导下,主持校报编辑部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新闻出版法规,依法办报。
2.负责制定校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年终工作总结。
3.负责编辑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考核,政治、业务学习。
4. 负责指导和组织版面编辑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 负责每期各个版面的二审,严把校报的政治思想关和文字质量关,并送总(副总)编终审。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章 校报编辑部副主任(编辑)职责
第十七条 在部门领导和编辑部主任领导下,协助编辑部主任负责日常的校报编辑业务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及时准确地将各个阶段的宣传任务传达贯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上级报道精神,结合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和学校实际,统筹安排每学期的报道重点,并组织实施。
3.按照工作计划和版面分工进行采访、组稿、撰稿工作。
4.对版面进行设计、划版、校对及其他编务工作。
5.负责组织版面编辑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负责每期各个版面的初审,严把校报的政治思想关和文字质量关,并送编辑部主任、副总编二审。
7.负责校报稿费的计算、发放。
8.负责学生记者团的日常管理、通讯员工作、校报发行及来信来访、通联工作等。
9.负责稿件和校报档案资料的管理。
10.负责校报电子版的及时更新。
11.负责学校内部刊物的审核、刊号批准、年检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章 学生记者(兼职通讯员)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 编辑部按照一定条件,选聘校报学生记者(兼职通讯员),学生记者(兼职通讯员)履行如下职责:
1.撰写反映学校的重要工作、大型活动、重大事件等稿件,并及时投稿编辑部待审。
2.向校报编辑提供重要的新闻线索或接受委托直接进行采访和撰写稿件。
3.协助编辑进行本部门(单位)的新闻采访工作。
4.接受编辑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5.承担校报的校内宣传。
6.协助编辑完成其他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章 稿件采用原则
第十九条 为确保校报质量,必须严把稿件的政治关、文字关,稿件采用要遵循如下原则:
1.凡拟采用的稿件,须经“三审”程序,即编辑初审、主任与副总编复审、总编辑终审。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稿件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要具有思想性、新闻性和指导性。
3.稿件应反映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方针政策,党政重要工作部署,反映教学、科研、管理的成果与动态,反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反映校园文化生活等内容。
4.稿件须行文规范、文笔流畅、语言逻辑性强。
第十章 校报编辑部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编前会议制度
1.编前会是每期报纸编发前,由编辑部全体成员参加,具体研究各版稿件安排,交流编辑意图,确定当期用稿的重要会议。
2. 编前会议程序:(1)编前会时间定于每期出版日前10日召开。(2)编前会上,先由各版编辑提出本版编辑意图、版面设想,编辑部成员相互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3)总编(副总编)集中大家意见,决定各版内容。(4)会后各版编辑根据会议内容进行采访组稿编排。
第二十一条 审稿会议制度。
1.每期校报初样出来之后,都要召开审稿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编辑业务人员,会议由副总编辑主持。
2.审稿会议程序:(1)编辑首先对所审并拟采用的稿件及版面设计提出建议和意见。(2)会议对编辑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3)副总编辑概括会议精神提出复审意见。(4)会后由副总编辑报总编辑终审。
第二十二条 组稿、采访制度。
1.编辑(记者)遵循校报的办报宗旨、编辑工作方针,在深刻理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在把握学校党委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了解校内重大工作、活动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地预约作者撰稿或直接进行采访。
2.编辑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参加学校的大型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以便进行组稿和采访。
3.编辑根据版面分工和栏目的需要,可自行拟定选题,预约或选择作者撰写稿件。
4.组稿时要向作者讲明组稿意图、规定的字数、完成的时间和规范化的写稿要求。
第二十三条 改稿、发稿、校对规则。
1.改稿规则。(1)改稿要做到仔细斟酌、慎重下笔、严谨、规范。一忌不加思索,信手涂改;二忌随意改变原稿风格;三忌随意修改作者观点。(2)编辑对终审通过的稿件,要认真审读,对思想内容要进一步锤炼,对语言文字要进一步润色,对标点符号、引文、数字、计量单位用法等存在的不妥之处,均应加以修改。(3)改稿要规范、标准,正确使用改稿符号,对不同字体字号的使用、占行、格式、修饰等技术规格都要明确标注符号。改稿和校对一律使用红笔。
2.发稿规则。文稿在付印之前,要做到“齐、清、定”。(1)齐,即稿件齐全,所发排的稿件要齐全完备,一次性发排。(2)清,即稿件抄写和修改要清楚整洁,增删涂改时要保证字迹清晰。(3)定,即终审定稿,稿件发排后,原则上原稿的文字、版式字数、各项规格标注等不作改动。
3.校对规则。(1)正确使用校对符号,以国家出版局1982年发布的《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为准。(2)校对务必仔细认真,凡发现的错处要一次性改正,不要依赖二、三校。(3)校对符号要准确、规范,需改正的错处要加圈,并用引线从字行间平均引出(引线不交叉),编辑的说明文字,在字下加着重号区别。(4)保证校对质量,差错率限制在千分之零点零五。
第二十三条 编辑人员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国家的出版法规。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纪律。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倡导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