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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审核: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律进学校”2015年工作安排,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学校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层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开展教职工学习教育活动
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知识。
完成时间:1220日前
负责单位:宣传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组织全校各班开展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研讨、辩论、表演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知识,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完成时间:1220日前
负责单位:学工部、各学院
(三)组织开展“一站到底”法律知识竞赛
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一站到底”法律知识竞赛,竞赛内容为《宪法》基本常识及其相关知识、《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刑法》(2015年最新版)内容。各学院推荐5-10名学生参加竞赛。
完成时间:12月20日前
负责单位:法学院
(四)举行“国家宪法日”模拟法庭表演赛暨经验分享会
组织刚刚荣获四川省模拟法庭冠军的法学院辩论队开展模拟法庭表演赛暨经验分享会,通过模拟庭审现场真实还原法律案件的审理过程。各学院组织学生观摩比赛,让学生在观摩中提高认识,接受教育。
完成时间:1220日前
负责单位:法学院
(五)组织开展“知名律师进高校——解读刑九”法律知识大讲堂
    邀请知名律师进校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活动。通过大讲堂活动,让学生了解此次《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背景、立法意义等,并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法治案例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
完成时间:1220日前
负责单位:学工部、法学院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人才的实务能力培养”专题讲座
    邀请成都市(新都区)法院法官,开展法律实务能力培养讲座,让师生了解我国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就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律人才培养提出观点看法。
完成时间:1220日前
负责单位:法学院
(七)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校园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活动
利用法律协会、法律援助站优势,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全校师生征集问题,解决实际遇到的日常法律疑问。在12月4日当日在校园内设置“法律咨询角”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完成时间:1210日前
负责单位:校团委、法学院
(八)组织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组织学生赴四川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以基地内的图片、短片等丰富的内容教育学生,让学生内心感到震撼,引导学生自觉养成廉洁自律意识,构建思想道德防线,更加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完成时间:1230日前
负责单位:学工部、法学院
(九)组织开展法治(微)电影展播活动
在学校LED大屏幕和教育电视台播放法治(微)电影,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完成时间:1210日前
负责单位:宣传部、校团委、法学院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创新性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学习会、专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读书学法、观看法庭庭审等活动,培养师生员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完成时间:1220
负责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学生社团积极主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法律协会等相关学生社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宪法主题,结合社团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组织开展讨论会、朗诵会、义卖法制报纸等活动,通过活动增进法治知识,培养利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
完成时间:1220
负责单位:校团委、相关学生社团
四、活动具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提高活动效果和影响力。在各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活动资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截图等。活动结束一周内,请将所有资料报党委宣传部,邮箱:xcjyk2282@126.com。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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