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推进“法律进学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法律进学校”2014年工作安排,下面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4年秋季学期“法律进学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四川省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法律进学校”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依法治省和“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坚定决心。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各单位和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法律进学校”的重要意义,认真参加到各项活动中来,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法治动力和保证。
二、活动安排
(一)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
学校将组织召开一次动员会,学习四川省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做出安排。完成时间为9月17日前。
责任分工:
党办校办:负责会议协调安排以及上级文件、动员会领导讲话。
(二)开展一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
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印学法考法学习试题,集中时间对处级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完成时间为10月下旬。
责任分工:
党委宣传部:编印学习资料及试题;
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分党委:组织处级干部参加考试。
(三)出台一个依法治校文件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省教育厅2014年度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安排以及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出台《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建设,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完成时间为10月30日前。
责任分工:
党办校办:拟定依法治校文件初稿,并推动文件的出台;
党办校办、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工部等部门会稿。
(四)开展一次依法治国专题教学
在形势与政策课程中,开展一次依法治国专题教学,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好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课程,加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民事法律、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等知识的教育,加大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实现学生法律素质与其他科学文化素质双提升。完成时间为10月。
责任分工:
教务处:落实法制教育的课时、教材、师资等相关工作,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主渠道;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教师开展教学。
(五)开展一次媒体专题宣传
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动态与做法。在校报开设“举案说法”专栏,以具体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开展普法教育。开设广播宣传专题。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在学校南大门、嘉陵路口、博学路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在学生宿舍区、教学区以及办公区、教室等地设置橱窗或板报。定期在LED播出宣传教育内容。完成时间为9月—10月。
责任分工:
党委宣传部:整体统筹全校内外宣传;
各分党委:组织开展本单位活动的宣传报道。
校团委:选择固定时间通过LED准时播放宣传教育内容。
(六)开展一次新生法制教育
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时间,对大一新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新生入学教育时间。
责任分工:
学工部:组织协调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活动;
各分党委:组织开展本单位新生入学教育。
(七)举办一次“模拟法庭”精品活动
开展一次校园精品活动——“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让学生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治实践能力。完成时间为10月。
责任分工:
法学院:组织开展模拟法庭;
各分党委:组织本单位学生代表参加或观摩模拟法庭活动。
(八)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大讲堂
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大讲堂,内容为涉及学生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案例。完成时间为10月。
责任分工:
学工部:组织协调大讲堂活动的开展
法学院:安排主讲教师(3人团队);
各学院分党委:组织学生参加大讲堂。
(九)编印一本学生法律知识手册,组织开展班会会前学法活动
组织编印一本学生法律知识电子手册,组织学生在班会或团组织生活前开展学法活动。完成时间为10月。
责任分工
学工部:编印学生法律知识手册,统筹安排全校学生会前学法活动;
各分党委:组织本单位学生开展会前学法活动。
(十)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
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前往新都区的社区街道开展法制宣传志愿活动,帮助市民解决法律问题。完成时间为10月。
责任分工:
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专家指导;
校团委(法律协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将成立“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
(二)精心组织。要根据学校活动方案,把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作为2014年普法工作重要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经费保障。学校拨出专项经费支持“法律进学校”活动,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中共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党委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