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回答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现将第9 周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10月30日(周四)下午。
二、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评论文章、专家解读文章。
三、学习要求
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通过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学习会议精神,为下一阶段学校系统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全会精神活动奠定基础,营造氛围。
2. 广大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到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把学习会议精神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相结合,把全会精神贯彻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育人的全过程。
3.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
党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