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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审核: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共同建设书香社会,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开展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并对入选家庭进行表扬。为做好我省的推荐工作,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推荐范围及时间
活动推荐范围:全校教职工家庭推荐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二、推荐基本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的藏书数量。
3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绩。
4、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并同意自愿向社会公布申报事项所列信息的家庭。
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动员教职工家庭报名参与活动,营造更浓郁的书香氛围,注入丰富的文化因子,让阅读成为习惯,书香浸润校园。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推荐一户家庭。推荐家庭填写《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10月11日前将《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cjyk2282@126.com
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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