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班级:
清明节节即将临近,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现将放假期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通知到全体同学,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放假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与周末4月2日、4月3日连休。
二、请假安排:
1. 请假需提供材料
① 请假条(本科/研究生):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下载。
② 家长同意证明(本科):家庭住址为非成都市同学,需要家长签字同意或提供附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意证明
2. 4月1日将请假材料提交辅导员办公室(思学楼AB306)
三、放假期间的要求:
1.放假前各专业班级通过各种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稳定意识。
2.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请假离校,因特殊情况离校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留校学生实行每晚报告制度(寝室长—班长—辅导员);发现不假离校学生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放假期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严禁学生私自包车外出,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严禁私自进行长途骑游、攀岩及野外露营等。
4.放假期间严禁学生酗酒、打麻将、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严防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好寝室防火、防盗工作。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允许私自留宿外人,一旦发现,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外出一天以上者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返校后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5.请各专业班级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与4月1日上午10点之前交到办公室(思学楼AB306),放假期间值班学生干部要每天向辅导员报告情况。
6.全院学生需在4月4日18:00前必须返校,其中4月4日晚7点2015级各班级上晚自习。
请各班班长做好班级同学请销假统计工作,将本班同学返校情况于4月4日19:00前以邮件将《2016年春季学期清明节请假登记表》报送至辅导员邮箱。联系人:张志祥,联系电话:13880768181;夏蕾,联系电话:13689040687。
国语学院团委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