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全体同学:
清明节即将临近,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学院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课),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放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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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离校,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写书面申请,经辅导员老师批准,提交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登记表(请假汇总表)后才能离校,并按时在收假前返校,未经允许擅自离校者将予以记过以上处分。
2. 清明节请假在3月31日上午11点前将请假手续交到各班班长或负责人处汇总,各班级班长请于在4月1日上午11点将整理好的班级请假手续(按学号排列)及汇总表统一上交办公室(思学楼A407)。
3.家在成都地区的学生凭本人请假条请假,家在成都地区以外的同学凭本人请假条(附件1)附家长同意意见的身份证传真 或 发短信给各班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4. 放假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水及防盗等工作;
5. 放假期间严禁学生酗酒、打麻将、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严防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好寝室防火、防盗、防骗工作;放假期间应注意按时打扫寝室卫生,保持内务清洁;
6. 放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严禁学生私自包车外出,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攀岩及野外露营等;
7. 各班级要建立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2),在4月1日上午11点将安排表交到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下午6点报告班级情况。值班学生会干部:,联系电话;
8.2017年4月4日下午5:00之前返校,请各位同学到各班班长或负责人处销假,请各班班长、负责人在4月4日下午7点前准时上报班级返校人数(附表3),晚10:30将进行查寝工作,请全院同学务必按时归寝。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安排好学习、休闲时间,按时返校,谢谢大家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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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