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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建】外语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召开“学习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党组织生活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5日      作者:      编辑:fx1      审核: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我支部党员对我国宪法的认识和宣传,进一步关注我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于2014年12月4日16点20分在思学楼C302召开了主题为“学习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党组织生活,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我支部梁雯同志主持了党组织生活,首先向全体党员同志说明了今天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并强调了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本次党组织生活分为“学习宪法”、“关注我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知识竞答”三个环节。

活动第一环节,学习宪法。梁雯同志结合《人民日报》和网络新闻为支部党员宣读了关于宪法的论述以及文章《习近平论依法治国》,并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总第144期学习资料在党支部内部进行传阅。支部同志认真做笔记,并积极发表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雷润君同志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唐弋钦同志指出,我们要积极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实现中华人民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梁雯同志补充说,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权威,宪法是否有权威关系到国家的根基,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活动第二环节,关注我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我支部对这一主题进行了小组讨论,并在每一组派出代表进行了发言。董姣同志说道,1982年宪法是沿用至今的最终宪法,经过四次修订,宪法逐步完善。牟敏同志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徐寄尘同志指出,当前,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就是这棵大树的稳固根基。

活动第三环节,知识竞答。徐寄尘同志就宪法相关问题对支部同志进行提问,活动进入了激烈的抢答环节。提问主要涉及了“宪法的主体是什么?”、“修改宪法的程序是什么?”等等。

活动最后,梁雯同志总结了本次党组织生活,再次强调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们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还是要坚持依宪治国。活动圆满结束。

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图/吕洁茹

文/梁雯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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