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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8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2日      作者:      编辑:陈波      审核:      点击:[]

外国语学院2018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原则,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8号)和《关于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字〔201913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

英语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15人;

俄语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5人。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籍在校2018级学生,可按学校规定自愿申请转专业。

  1.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者在转专业报名截止日期前处分已解除(解除时间以解除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2.所修课程无缓考、不及格或旷考记录;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学习者,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申请转入俄语专业学习者,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俄语,高考俄语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个别省份高考俄语总分非150分的,按总分150进行折算);并对英语、俄语学习有浓厚兴趣。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用人单位不同意转专业的定向生;

3专科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成功转过专业并在转入专业就读的学生;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6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5.不接收南充校区学生申请。

 

  四、报名方式

     转专业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使用本人综合教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信息化应用平台,按照相关操作要求选择填报1个转入专业志愿。

 

五、选拔办法

1. 学院接收到教务处下发的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后,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若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对于复审合格的学生,根据其申请填报志愿专业分组进行外语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名学生的外语语言基础能力、听说表达能力、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外语相关学习能力及规划;

3.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接收;

4.根据学院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日程安排

1.20191212日,学院将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全校公布;

2.2019121609:00-122017:00,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院2018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信息化应用平台填报志愿并提交报名申请

3.20191228日前,学院接收到教务处下发的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后,根据规定完成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学生,学院进行面试安排,并公布在学院网站;

4.202013日前,学院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选拔办法确定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思学楼AB403外公示栏和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5.2020110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七、其他

 1.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为保证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特设监督举报电话。若学生对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学院纪委书记孙老师反映(电话:02883032205,地址:思学A405)。

 

外国语学院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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