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信用逾期的重要通知
各单位请注意:
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从2013年3月1日起,个人信用逾期连续逾期3个月,累计6次的,购房时,住房公积金拒绝贷款,累计6次以下的(出具银行非恶意逾期证明外),首付款须付5成以上。(信用卡和助学贷款政策雷同)请转告各单位职工。
财务处
2013年2月27日
上一条:2013年专升本考试英语培训班、大学英语四六级强化班招生公告 下一条:关于2013年寒假学生购买火车票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