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二00八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8日      作者:      编辑:fx1      审核:      点击:[]

有关单位、各毕业研究生班级:

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以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教育部的总体部署、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发<二00八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的通知》(川教学生函[2008]1号)的要求,现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0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毕业研究生、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特此通知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一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审批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行答辩申请与审批制度,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并达到有关规定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研究生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校学位办汇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校学位办将通过审查的研究生名单书面通知相关院系并由院系组织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事宜。

2.研究生学位申请

研究生在提出答辩申请的同时提交学位申请,其程序是:研究生向校学位办提交申请授予学位申请书,校学位办根据研究生提供的材料(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其它学术成果(复印件))进行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审查,并结合答辩委员会决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位授予情况,确定推荐学位授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见校学位[2005]3号文件《西南石油学院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管理

通过校学位办答辩申请审核的研究生向有关院系递交学位论文(硕士二套,博士五套均需隐去研究生和导师姓名,用于专家评阅论文使用,其他要求按各院系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论文创新性自我评价及学位论文评阅书。

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制,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负责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处理评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校内外各一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送审名单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五位教授以上专家评阅,其中三位校外专家,送审名单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

员会负责制,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负责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处理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三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当答辩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时,导师不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五位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定后,提交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备案。

[FS:PAGE]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安排答辩应提前进行张榜公布,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各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前,应出示并宣读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的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档案管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档案管理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各答辩委员会要具体负责答辩材料的完整性。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档案的主要内容为: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书、答辩材料(包括答辩申请书、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记录、同意毕业及建议授予学位表决票等)、学位申请书、推荐授位材料等。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在讨论推荐授予学位的会议结束后速将“研究生论文答辩情况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予学位统计表”以及档案材料交校学位办,以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检查、审核材料,为适应各类评估工作的需要,须特别重视答辩记录的完整性。

要求递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档案材料分别是(每个毕业生一个档案袋):

(1) 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硕士、工程硕士2份,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3份)

(2)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位推荐书

(4) 答辩申请书

(5) 学位申请书

(6) 开题报告

(7) 培养计划

(8) 课程学位成绩单

(9)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10)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分表

(11) 答辩委员会记录本与答辩提问及研究生回答问题情况

(12) 答辩委员会表决票(院、系章)

(1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予学位表决票(院、系章)

(14) 博士学位论文(2份),硕士学位论文(1份)

(15) 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1份)

四、其它

1.未参加全国统一电子注册照相的博士生、硕士生请于2008年4月30日以前到新华社四川分社补照。新华社四川分社电话:86122706,86149424

2.不参加全国统一电子注册照相的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请向校学位办交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办理学位证书。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答辩委员会决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推荐书、论文答辩情况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位统计表、表决票、答辩记录、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等等表格,请各院系、研究生到校园网下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院 / 学位。

4.研究生毕业答辩后需向图书馆递交学位论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校园网图书馆主页的有关通知。

附件二

200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截止时间

完成者

报送材料

备注

1、下载、填写《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

4月15日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


2、申请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4月30日

研究生部

各院系

财务处

1、《答辩申请书》

2、《学位申请书》

3、开题报告

4、培养计划

5、课程学习成绩

6、[FS:PAGE]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7、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或QQ发送)


邮箱:chenchi23@163.com,QQ:22444210

3、同等学历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

4月20日

研究生部

1、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2、 学士学位原件、复印件;

3、 外语综合考试合格证;

4、 开题报告、培养计划、课程学习成绩单

5、 两位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书;

6、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7、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或QQ发送)

邮箱:chenchi23@163.com,QQ:22444210

4、组织学位论文评阅

5月20日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5月31日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位名单报学位办

6月6日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论文答辩情况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位统计表


7、审查、整理、提交推荐授位材料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月6日至6月14日

学位办

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8、递交答辩授位档案材料

6月14日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文件要求报送材料

9、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授位事宜

6月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10、学位授予典礼

6月下旬

研究生部

11、发放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月底或7月初

学位办

注:由于今年本科教学评估将在6月中旬进行,请各院系务必在评估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发《二○○八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的通知

川教学生函[2008]1号

省内各高等教育单位:

为保证我省2008年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让各高等教育单位对全省2008年电子注册工作安排有个大致的了解,我厅专门制定了《二○○八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请各高等教育单位认真阅读,并依据此日程表合理安排好本单位电子注册相关工作。我省2008年电子注册各项工作,将严格按照本日程表进行,除特殊情况外,我厅不再单独下文通知。

根据教育部的总体布署,全国2008届高等教育秋季毕业生注册时间整体提前一个月。为此,我省2008届高等教育秋季毕业生电子注册时间提前到6月16日—6月27日进行,请各高等教育单位适当调整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注册时少数学生毕结业结论不明确的,如已达到结业标准,可先注册为结业,待其上网后再到平台上更改为毕业。也可在9月份补注册时补报其注册信息。

此外,随着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各单位在校生学籍信息管理越来越规范,数据越来越标准。为减少学历反馈数据的产生,我省以后的电子注册审核,都将完全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在校生数据作为审核依据。因此,凡是要修改学生信息和学籍异动的,请及时在教育部平台上进行动态维护,需我厅审核确认的,请及时与我厅学籍管理部门和电子注册办公室联系。同时,为确保正式注册的顺利通过,请各单位务必做好电子注册预注册工作。

附件:《二○○八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

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OO八[FS:PAGE]年元月八日

附件:

二○○八年四川省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工作日程表

时 间

内 容

承办单位

2007年12月

2008届春季毕业生预注册(电子邮件上报Sceduxsc @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处

2008年2月-4月

成人高等教育单位通过网络向教育部上传注册2008级新生。

各高等教育单位

3月3—14日

2008届春季毕业生正式注册(同时上报责任书)。

省教育厅学生处

5月12日—6月6日

2008届秋季毕业生学历证书预注册(电子邮件上报Sceduxsc @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处

6月9日—6月29日

各高等教育单位填发毕(结)业证书。

各高等教育单位

6月16日—6月27日

2008届秋季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正式注册(同时上报责任书)和2008年电子注册工作总结。审核材料:学籍异动材料。

省教育厅学生处

7月10日—7月15日

省教育厅对各高等教育单位上报的电子注册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省教育厅学生处

9月10日—9月21日

电子注册补注册。各高等教育单位上报《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

省教育厅学生处

9月24日—9月28日

省教育厅对各高等教育单位上报的电子注册补注册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省教育厅学生处

10月13—11月20日

普通、研究生教育单位通过网络向教育部上传注册2008级新生。

各高等教育单位

11月

全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总结会。

省教育厅学生处

10月—2009年元月

200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组织学生上网校对。

各高等教育单位

12月

2009届春季毕业生预注册(电子邮件上报Sceduxsc @163.com)。

省教育厅学生处

上一条: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教案检查暨优秀教案 下一条:我系全力以赴搞好学生英语技能培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