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寒假放假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2日      作者:      编辑:fx1      审核:      点击:[]

寒假放假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06-2007学年度秋季学期结束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有关时间安排

1、1月22日至1月24日为学生期末考试时间,1月25日至3月1日为学生寒假时间(1月25日后尚安排有实习、课程设计的班级,学生开始放假时间以安排为准),3月2 日、3日报到注册,3月5日(星期一)正式行课。

2、1月27日为教师上报考试成绩的截止时间,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28日,3月1日正式上班。

3、学生重修有关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学期结束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教务处按时完成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提前做好开学、重修的准备工作,各院(系)尽早寄出《不及格课程成绩通知单》,让学生提前做好重修、水平考试准备。

2、各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完成阅卷及试卷分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后方可离校。

3、在本学期结束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提醒教职工在寒假期间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各院(系)要对学生进行旅途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4、各单位应加强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一些房间的门窗要加固、贴封;对精密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重大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于1月26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送“两办”(成都校区:办公楼701,南充校区:办公楼310)。

三、对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

1、放假期间,各校区每单位必须有一位处级干部在该校区主持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完成假期日常工作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何单位不准让学生顶替值班。

2、保卫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3、各校区后勤服务公司要确保校内水、电、气正常供应,办好食堂,保障留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要按进度完成维修任务和对教室门窗、桌椅、电器、电路等设施及学生公寓的检查、维护工作,为开学做好准备。

4、学工部、团委、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组织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从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好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确保全校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6、开学前,教务处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开学和重修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补救

,确保开学顺利。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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