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哀悼日哀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6日      作者:      编辑:陈波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现将哀悼日期间校内哀悼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7日8时2分起,全校师生默哀3分钟。上课学生由任课教师组织,届时中断上课在教室进行默哀,正在进行的会议休会默哀,行人就地止步默哀,汽车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致哀。

二、无课师生于7:50前,到达石泉广场,集体致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员工前往。

三、4月27日,学校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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