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9〕7号
各相关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8〕29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成都校区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南充校区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安排由南充校区教务部另行通知。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侨、保留学籍、休学的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原则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
2、学生和家长按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3、本次监护人信息集中补录后,学校不再单独受理学生个人的监护人信息补录和变更申请,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准和补录。
三、核准和补录方式
学生自主登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务管理系统(外网须先登录VPN后方可使用,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或IE10以上版本浏览器),在个人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学籍信息页面,核准个人信息;在个人管理-学籍管理-监护人信息采集页面,补录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别和身份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登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务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学生学号;登录密码:教务系统密码)。
第二步:学生本人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是否有误。
第三步:正确填写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特别提醒: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姓名中分隔符用“ · ”,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身份证件号码中有括号的要用“半角”。
四、核准和补录要求
1、学生要提前与父母或监护人沟通,确认是否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最好已通过相关途径完成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申报,以明确是否需要进行采集。
2、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事关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应如实核准和补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如填写错误,影响监护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所产生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信息补录程序及日程安排
1、补录信息填报阶段(截止2019年2月28日18:00)。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核准和补录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之前学生可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之后不能再修改。
2、补录信息复核确认阶段(截止2019年3月6日18:00)。学校将学生所填信息下发各学院,学院辅导员组织每位学生认真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及辅导员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补录信息上传阶段(2019年3月10日前)。教务处整理学生的补录信息数据,并按要求上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管理平台。
如有疑问,可在2019年1月21日至1月24日、2月26日至2月28日(工作时间内)拨打028-83035456(张老师)咨询。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