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关于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2日      作者:      编辑:fx1      审核: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4〕89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4〕109号)有关精神,现将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次转专业只针对2014年入学的在籍一年级本科新生;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可按高考平行志愿模式选择填报不超过两个拟转入专业;

4、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5、高考录取方式为“定向培养”的学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转入相应专业后,方能申请转专业;

6、高考文科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高考理科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

二、转专业程序及日程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按高考平行志愿模式选择不超过两个拟转入专业,并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向转出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递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

2、转出学院须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高考科类、报名资格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是否同意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的意见,获准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须在转出学院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生。

3、请转出学院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获准参加选拔考试学生的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包括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的打印件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3)交教务处

学籍科,经教务处审核后由转出学院将考试报名费交至财务处。

4、学校将于2014年12月21日组织进行转专业选拔考试,除艺术类专业学生外,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考试。

(1)考试科目

高考理科学生:理科综合

高考文科学生:文科综合

(2)考试时间

2014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

(3)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对于艺术类专业学生转专业,艺术学院须按照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基本原

则制定艺术类专业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并提交获准参加转专业考核学生的《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于

2014年12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最终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应于学校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总名单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6、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查,若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7、根据各专业接收人数计划、学生志愿顺序、转专业选拔考试成绩及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平行志愿模式确定其是否获得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春季学期开学前公布。

8、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于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具体以学校的通知为准。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一周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只能在转入专业就读。

9、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转

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及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转专业前的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转入专业的标准学制。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

对照人才培养方案,需补修的课程,学生须自行以跟班修读的方式补修并获得相应学分,并按补修学分交纳相应的学费。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转专业后仍然有效,并按该课程名称和学分记入成绩档案;低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和转入专业教学计

划外的已修课程,可作为转入专业的任选课记载成绩和学分。(转自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务处)

上一条:【就业大家谈】教育部就业中心主任解读2015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 下一条:关于开展“土建杯”第一届校园之声英文读书分享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