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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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1      作者:     编辑:胡亚梅     审核:     浏览:[]

为掌握我院教学整体运行秩序、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和运行情况,不断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教务处《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20246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长:傅晶晶

副组长:周炎炎  于百江

员:吴晓敏  夏延芳  肖丹   胡亚梅

二、期中检查内容

1.考试管理。包括:①课程结业考试各环节的组织管理情况(含试卷的命制、试做、审批、印制、保管以及学生考风考纪、监考教师安排及监考履职、学院巡考等);②任课教师本人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相应评分标准,认真评定和如实记载学生的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等各项成绩的情况;③强化课程教学“两性一度”建设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本科课程考核评价的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

2.成绩归档。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要求,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结业课程教学归档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范等。

3.学业帮扶。检查本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学业精准帮扶措施及开展情况,精准帮扶是否有成效,持续改进是否有效推进,总结凝练具有代表性的做法。

4.实践教学。①检查实验课开课情况,是否按计划排课及行课、实验项目是否应开尽开,如未按要求开设,说明原因;②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如未按计划执行,说明原因及调整预案;③检查第二课堂(含学科竞赛)的开展情况,如不能按计划完成,说明原因及调整预案。

5.教材建设。结合教材建设行动计划、教材建设台账及月报情况,扎实推进教材建设的具体做法或实施情况。

6.学生过程性评价。2024年春季学期学院过程性评价的实施方案及2023年度学生过程性评价的数据采集情况。

7.其他专题活动。①本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②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③本学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包括开展次数、时间、主题等;④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过程的意见及建议。

请学院各教研室针对以上内容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将总结于515日前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法学院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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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掌握我院教学整体运行秩序、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和运行情况,不断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教务处《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20246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长:傅晶晶

副组长:周炎炎  于百江

员:吴晓敏  夏延芳  肖丹   胡亚梅

二、期中检查内容

1.考试管理。包括:①课程结业考试各环节的组织管理情况(含试卷的命制、试做、审批、印制、保管以及学生考风考纪、监考教师安排及监考履职、学院巡考等);②任课教师本人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相应评分标准,认真评定和如实记载学生的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等各项成绩的情况;③强化课程教学“两性一度”建设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本科课程考核评价的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

2.成绩归档。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要求,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结业课程教学归档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范等。

3.学业帮扶。检查本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学业精准帮扶措施及开展情况,精准帮扶是否有成效,持续改进是否有效推进,总结凝练具有代表性的做法。

4.实践教学。①检查实验课开课情况,是否按计划排课及行课、实验项目是否应开尽开,如未按要求开设,说明原因;②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如未按计划执行,说明原因及调整预案;③检查第二课堂(含学科竞赛)的开展情况,如不能按计划完成,说明原因及调整预案。

5.教材建设。结合教材建设行动计划、教材建设台账及月报情况,扎实推进教材建设的具体做法或实施情况。

6.学生过程性评价。2024年春季学期学院过程性评价的实施方案及2023年度学生过程性评价的数据采集情况。

7.其他专题活动。①本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②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③本学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包括开展次数、时间、主题等;④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过程的意见及建议。

请学院各教研室针对以上内容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并将总结于515日前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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