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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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7      作者:     编辑:平凯     审核:平凯     浏览:[]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现将放假期间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中秋节:913日至915日放假,共3天(注:中秋节期间2019级本科新生安排须根据军训团要求进行)。

2.国庆节:928日至106日放假,共9天(注:国庆节学校升旗仪式的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放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1、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学生涉及离校的,须到辅导员处办理离校去向登记。所有离校学生最迟须在假期最后一天18:00前返校,返校后须主动向辅导员报告返校状态。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放假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无假离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活动;

4、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假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寝室时关好门窗,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6、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攀岩及野外露营等;严禁学生酗酒、打麻将、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严禁各班级组织外出旅游等活动,注意饮食卫生。

值班老师及联系方式:

王斌 83032017

杨可瀚 83032069

肖丹 83032069

邓超越 83032069

平凯 83032069

 

 

 

 

 

 

 

 

 

 

 

        

法学院

2019912


 

上一条:法学院2020届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对法学院法学专业2016级学生冶全虎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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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现将放假期间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中秋节:913日至915日放假,共3天(注:中秋节期间2019级本科新生安排须根据军训团要求进行)。

2.国庆节:928日至106日放假,共9天(注:国庆节学校升旗仪式的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放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1、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学生涉及离校的,须到辅导员处办理离校去向登记。所有离校学生最迟须在假期最后一天18:00前返校,返校后须主动向辅导员报告返校状态。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放假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无假离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活动;

4、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假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寝室时关好门窗,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6、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攀岩及野外露营等;严禁学生酗酒、打麻将、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严禁各班级组织外出旅游等活动,注意饮食卫生。

值班老师及联系方式:

王斌 83032017

杨可瀚 83032069

肖丹 83032069

邓超越 8303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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