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18〕12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顺利完成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如下:
法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考试工作,于2019年1月4日下午2:30在模拟法庭(博学楼401)召开了我院“2018年秋季期末考试工作布置与要求”培训会,由学院教学院长宣讲动员,介绍了本次期末考试情况,教学办公室主任组织大家学习了学校关于考试相关的文件和通知。学生办公室辅导员同时参会学习,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通过开展年级会议对学生开展多模式的考风考纪宣讲,监考教师现场签到领取考签和相关监考资料,特别是对首次承担期末监考任务的新进教师有针对性的重点指导并现场答复其疑问。
学院将承担监考任务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无论是承担监考任务的老师还是学工都要按照要求接受考核。学生期末考试如果存在考风问题,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并且在各种荣誉、奖助学金评定上一票否决。
教学办公室精心组织期末考试工作,对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前一天下班时通过短信、QQ通知提醒其第二天有监考任务,以免忘记。每场监考任务开始前30分钟,学院教学院长对考场进行巡查,察看监考老师是否按时到考场布置考场,学院考务人员在试卷发放处配合教务处工作人员发放试卷,对开考前30分钟还未领试卷的老师进行电话催促。开考前10分钟,巡查各个考场,配合老师组织监督学生进入考场。
在接近2周的期末考试期间,法学院共承担了19门课程、55个考场的监考任务,共安排监考110人次。在学院领导下,全院教职工分工明确,认真负责 ,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顺利完成了全部监考任务。同时,通过考试情况来看,任课老师在试卷的难度和分量上总体上符合要求。
当然,也存在部分问题,在本次监考过程中,有位监考乙老师未按时到考场布置考场,到8:48才贴好考号,虽未引起混乱和造成不利后果,但仍造成一定的不好影响。《宪法学》和《刑事侦查学》两门课程考试时,学生提前交卷的现象较为严重,需要老师在今后出题的难度和分量要予以适当考虑。
法学院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