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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与实施方案(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4-28      作者:胡亚梅     编辑:杨梅     审核:周炎炎     浏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四有教师队伍,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发挥科学评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2333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激励机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成立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简称“院评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其他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专业建设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2名(教授会主任、职代会主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本院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实施方案,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校评工作组”审定后,向全院教师公布并严格执行;

2)制定并公布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年度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完成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报“校评工作组”审定;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处级领导干部,上报“校评工作组”审核;

3)受理本院教师申诉,并对违反考核评价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进行处理;

4)按照相关规定择优推荐校级“梦蹊奖”参评教师。

第二条 教学办公室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相关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

第三条 教研室、辅导员办公室等机构按照本办法配合教学办公室完成部分检查、数据采集工作。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四条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见附表1)。

1)同行评价(20%):同行评价旨在考查教师的教学文档规范性和教学设计创新性。包括教学资料规范性评价、教学设计创新性评价、课程思政评价。

教学文档规范性评价,对教师当年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与反思)、教学记录表、试卷分析等教学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价。

教学设计创新评价,对在教教案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思政、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教学创新的情况进行评价。

随堂听课评价,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2)学生评价(55%):具体考核指标包括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提供)和学生过程性评价(学院组织),其权重为1:1

3)教学展示评价10%):主要从教案和课堂教学中体现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特色与效果等教学展示方面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见附表2)。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

4)教学改革评价(5%):考核参评当年参加本科教学工程(包含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所取得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建设优质课程、出版教材、发表教改论文、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获得教学竞赛奖励等)情况。

5)工作量考核(5%)。结合教师的授课类别(开新课)、授课门次、学时等方面,考核教师当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的情况。

6)指导学科竞赛评价(5%)。主要考察教师指导本科生获得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成绩。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第五条 同行评价中,教学文档规范性评价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案检查、作业批阅、试卷归档、成绩分析等情况对本学期有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考核,并于第16周前填写《法学院教学文档规范性评分表》(简称“文档评分表”,见附表3)。教学方法改革评价由学院教授会全体成员对教师在教案中体现的教学创新进行评价。随堂听课评价由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第六条 学生评教,现场评教由教学办公室组织、辅导员实施,在每学期第8周、第16周左右集中进行,覆盖本学期所有教学班的每一门课程,并做到在该课程行课结束前完成。教学办公室按辅导员分工进行分组,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法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过程性评价问卷》,并汇总成绩。 网上评教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学生评教分数为原始的百分制分数。

第七条 教学展示评价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分批组织,由学院教授会负责对本年度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教案和课堂教学的展示评价并进行百分制打分,最终计算平均分。

第八条  本科教学工作量评价的分值计算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完成。教学工作量评价的分值具体计算方法:如遇教师当年有开新课,则在该课程学时数上乘以1.5的系数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师每指导1项大学生开放实验项目(校级)按2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师每指导1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4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师每指导1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8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学工作量分值折合成百分制分数,基准分为60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教师得分 = 60

第九条 教学改革评价,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计算教师得分。具体评分项目和细则包括:(1)发表教改教研论文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以第一作者身份每公开发表1篇教研或教改论文,计算1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以上等级的期刊发表1篇教研或教改论文,计算40分。(2)出版教材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主编校级本科规划教材1部,计算20分;主编省级本科规划教材1部,计算40分;主编全国本科规划教材1部,计算60分。(3)教学成果奖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获得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计算20分;获得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计算40分;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计算80分。(4)优质课程建设。教师当年主持省级本科课程建设,计算40分;主持国家级本科课程建设,计算80分。(5)课堂教学竞赛奖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获得省级课堂教学竞赛奖,计算40分;获得国家级课堂教学竞赛奖,计算80分。

第十条 指导学科竞赛评价,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计算教师得分。具体评分项目和细则包括:(1)若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每位指导教师计算40分。(2)若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位指导教师计算80分。

第十一条 对于教学改革、指导学科竞赛等二级指标的原始得分,教学办公室先按以下公式将原始得分转换为基准分之后再进行汇总计算:

基准分 = 60

在主讲教师各项原始得分中,如果出现低于60分的情况,则必须按其各项原始分计算出该教师的原始总分,以作为其是否考核为“不合格”的依据。

对最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还必须按其各项原始分计算出该教师的原始总分,以作为其是否考核为“优秀”的依据。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情况,分别给予教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优秀”人数以当年教务处下达名额为准。

第十三条 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前10%的教师,在学院评优、职称评审推荐、荣誉推荐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任现职以来获得课堂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可申请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综合测评免听课评价环节并认定该环节为优秀

第十四条 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进入校级教学竞赛数据库,获优秀一等奖的教师,必须参加当年度的梦蹊-课堂质量奖评选,获优秀二、三等奖的教师由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推荐参加。

第十五条 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下一年度需完成不少于2次的公开课教学。

第十六条 青年教师(参评当年91日前未满38周岁,下同)获评优秀的比例不低于学院授课的青年教师占比。

第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一)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二)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学院后30%

(三)没有独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1门次的;

(四)出现教学事故;

(五)校级及以上毕业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的评议意见。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优秀资格且排名在前十名的教师,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学院将优先推荐优秀。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推优名次将依次顺延。

1)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四类及以上教改论文一篇(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认定方式及学术期刊分类》为准;

2)主持(校级项目)或参与(省级项目排名前三,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指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等)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

3)参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四川省教育厅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推荐目录”等举办的教师教学竞赛项目获奖且排名第一;

4)主编出版校级规划(获奖)教材排名前二,或主编出版省部级及以上规划(获奖)教材排名前三;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奖励;

6)取得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突出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九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不认真履行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出现Ⅰ级以下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三)考核得分(按原始分计算)低于60分。

第二十条 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主讲资格,并按学校规定处理。

 

 

                                                            2024425
 

附表1

法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和标准

1. 专家(同行)评价

20%

1.1教学文档质量评价

20%

教案、试卷分析的规范完整程度(教案和试卷的质量评价权重55

教研室主任根据学院检查结果填写(附表2)《法学院教学文档评分表》。

1.2教学设计创新评价(50%

对在教教案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教学设计创新的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学院教授会主任填写(附表3)《教学方法改革评分标准》。

1.3 随堂听课评价(30%

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填写(附表4)《随堂听课评价评分表》。

2.学生评价

55%

2.1网上评教

50%

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要求

教务处提供数据。

2.2学生过程性评价

50%

课程思政、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效果等综合表现

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在行课期间组织学生填写(附表6)《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调查问卷》,完成《法学院教学质量现场评分表》。

3.教学展示评价

10%

3.1 教案展示(50%

主要从教案中体现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特色与效果等教学展示方面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专家填写附表7《教案展示评分表》

3.2 授课展示(50%

主要从课堂教学中体现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特色与效果等教学展示方面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专家填写附表8《课堂教学展示评分表》

4.教学改革评价

5%

发表教改教研论文、建设优质课程、出版规划教材、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课堂教学竞赛奖

100%

发表教研或教改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建设优质课程、出版规划教材、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获得课堂教学竞赛奖

由教学办公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的具体规定计算。

5.工作量考核

5%

教学工作量

100%

教学工作当量、是否新课(开新课、新开课)、承担课程门数、主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等

由教学办公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十六条的具体规定计算。

6.指导学科竞赛评价

5%

指导学科竞赛及成果

100%

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数量与质量

由教学办公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具体规定计算。

 

 


 

附表2

法学院教学文档评分表

教研室: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主任(签名)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主讲课程

得分

 

 

 

 

 

 

 

 

 

 

 

 

 

 

教学文档评分标准(参考)

 

   

    标 内 

分值

教案

50%

日历、教案、讲稿的质量

 

试卷

50%

试卷归档材料是否齐备且符合要求、试卷分析是否到位

 

 


 

附表3

教学方法改革评分标准(参考)

 

   

    标 内 

分值

总分

课程思政

30%

是否体现课程思政内容

 

 

教学方法

40%

是否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教学技术与手段

20%

是否体现现代化信息教学技术与手段

 

考核方式

10%

是否体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过程考核方式

 

 


 

附表4

法学院随堂听课评价表(参考)

课程名 :            教师姓名:            学生专业年级:           

评价维度

主要观测点

得分

教学态度(20分)

遵纪守时,仪表得体,授课精神饱满,认真有热情,严谨治学,无偏离课堂、夸夸其谈、消极应对等问题。

 

教学内容(20分)

教学内容充实,反映学科前沿;传递信息量、知识深度和广度适宜;   多媒体设计图文并茂,内容丰富,不是教材内容简单的“搬移”,对学生吸引力强。

 

课程思政(20分)

课程思政内容设置合理,能够紧密联系课程实际。

 

教学过程(20分)

授课过程安排合理、时间分配恰当;内容娴熟,重难点突出,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循序渐进;对学生宽严有度,课堂把控和应变能力强。

 

教学方法(20分)

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灵活运用互联网、移动端、微课、慕课等现代教育教学技术。

 

总体得分

 

 

                                                专家签名________

 

 

 

附表5

法学院教学质量现场评分表

序号

专业方向班级

年级

课程名

起周

止周

任课教师

(职称)

星期

节次

教室

评教周次

节√

回收票数

得分

1

 

 

 

 

 

2

 

 

 

 

 

 

 

 

 

 

 

 

 

 

 

 

 

 

 

____评教小组                      主持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表6

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调查问卷

感谢同学们对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支持,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调查问卷旨在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提升教师授课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问卷采取匿名评价,所有文本数据结果均不对教师公布,请同学们如实填写即可,如果自己没有在该教学班上课,请不要填写此问卷。

问卷内容

1.    【任课教师】请填写任课教师姓名(注意错别字)

2.    【课程名称】请填写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全称,注意错别字)

3.    【现代教学手段】 此门课任课教师是否使用了线上教学或学习平台(可以多选)

(1)    根本没有   (2)学习通   (3)雨课堂   (4)moocs平台  

(5)老师推荐了其他的平台  (6)能与老师保持在线联系和沟通    (7)平时根本联系不上老师

4.    【备课】该教师备课充分程度(0-10分)最大值10

5.    【课堂管理】该教师考勤、管理课堂严格程度(0-5分)最大值5

6.    【作业评改】课后是否布置作业?评改作业是否认真、及时?作业量是否饱满?(0-10分)最大值10

7.    【课后辅导答疑】是否安排课后辅导答疑?答疑态度是否耐心、细致?教师是否亲自参与课后辅导和答疑?(0-5分)最大值5

8.    【讲课水平】教师讲课是否主题突出,重点明确,思维连贯?(0-35分)最大值35

9.    【教学效果】通过本次学习,很好的掌握了老师讲解的专业知识,对老师的教学方法和水平满意(0-15分)最大值15

10.   【课堂互动】老师和同学之间的互动多,课堂氛围融洽(0-10分)最大值10

11.   【师德师风】对教师职业道德方面进行评价(0-10分)最大值10

12.   【教师成长】您对该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升及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建议(此项不计分)

13.   【课程建设】对该课程授课环节和学习平台等其他方面的建议。(此项不计分)

 

 

 

 

 

 

 

 

 

 

 

 

 

 

 

 

 

 

 

 

 

 

 

 

 

 

附表7

教案展示评分表(参考)

评价维度

主要观测点

得分

规范性(20分)

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充实,反映学科前沿;文字表达准确、简洁,阐述清楚。

 

计划合理性(20分)

教学进程组织合理,方法手段运用恰当有效,时间分配恰当,循序渐进。

 

课程思政(20分)

课程思政内容设置合理,能够紧密联系课程实际。

 

教学内容(20分)

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渗透专业思想,为教学目标服务,重难点突出,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教学方法(20分)

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灵活运用互联网、移动端、微课、慕课等现代教育教学技术。

 

总体得分

 

 

 

 

 

 

 

 

 

 

 

 

 

 

 

 

 

 

附表8

课堂教学展示评分表(参考)

 

项目

评测要求

分值

得分

教学

内容

(50)

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内容

10

 

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生的特点

10

 

注重学术性,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渗透专业思想,为教学目标服务

10

 

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10

 

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内容承前启后,循序渐进

10

 

教学

组织

(40)

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方法运用灵活、恰当,教学设计方案体现完整

10

 

启发性强,能有效调动学生思维和学习积极性

10

 

教学时间安排合理,课堂应变能力强

10

 

熟练、有效地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10

 

语言

教态

(10)

普通话讲课,语言清晰、流畅、准确、生动,语速节奏恰当;肢体语言运用合理、恰当,教态自然大方;教态仪表自然得体,精神饱满,亲和力强

10

 

总分

 

 

上一条:关于开展“弘扬清廉之风,巩固纯洁党风”的党建廉洁文化月 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度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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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与实施方案(2024年)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四有教师队伍,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发挥科学评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2333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激励机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成立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简称“院评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其他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专业建设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2名(教授会主任、职代会主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本院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和实施方案,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校评工作组”审定后,向全院教师公布并严格执行;

2)制定并公布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年度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完成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报“校评工作组”审定;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处级领导干部,上报“校评工作组”审核;

3)受理本院教师申诉,并对违反考核评价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进行处理;

4)按照相关规定择优推荐校级“梦蹊奖”参评教师。

第二条 教学办公室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相关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

第三条 教研室、辅导员办公室等机构按照本办法配合教学办公室完成部分检查、数据采集工作。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四条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见附表1)。

1)同行评价(20%):同行评价旨在考查教师的教学文档规范性和教学设计创新性。包括教学资料规范性评价、教学设计创新性评价、课程思政评价。

教学文档规范性评价,对教师当年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与反思)、教学记录表、试卷分析等教学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价。

教学设计创新评价,对在教教案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思政、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教学创新的情况进行评价。

随堂听课评价,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2)学生评价(55%):具体考核指标包括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提供)和学生过程性评价(学院组织),其权重为1:1

3)教学展示评价10%):主要从教案和课堂教学中体现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特色与效果等教学展示方面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见附表2)。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

4)教学改革评价(5%):考核参评当年参加本科教学工程(包含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所取得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建设优质课程、出版教材、发表教改论文、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获得教学竞赛奖励等)情况。

5)工作量考核(5%)。结合教师的授课类别(开新课)、授课门次、学时等方面,考核教师当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的情况。

6)指导学科竞赛评价(5%)。主要考察教师指导本科生获得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成绩。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第五条 同行评价中,教学文档规范性评价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案检查、作业批阅、试卷归档、成绩分析等情况对本学期有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考核,并于第16周前填写《法学院教学文档规范性评分表》(简称“文档评分表”,见附表3)。教学方法改革评价由学院教授会全体成员对教师在教案中体现的教学创新进行评价。随堂听课评价由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第六条 学生评教,现场评教由教学办公室组织、辅导员实施,在每学期第8周、第16周左右集中进行,覆盖本学期所有教学班的每一门课程,并做到在该课程行课结束前完成。教学办公室按辅导员分工进行分组,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法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过程性评价问卷》,并汇总成绩。 网上评教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学生评教分数为原始的百分制分数。

第七条 教学展示评价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分批组织,由学院教授会负责对本年度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教案和课堂教学的展示评价并进行百分制打分,最终计算平均分。

第八条  本科教学工作量评价的分值计算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完成。教学工作量评价的分值具体计算方法:如遇教师当年有开新课,则在该课程学时数上乘以1.5的系数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师每指导1项大学生开放实验项目(校级)按2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师每指导1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4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师每指导1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8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分值教学工作量分值折合成百分制分数,基准分为60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教师得分 = 60

第九条 教学改革评价,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计算教师得分。具体评分项目和细则包括:(1)发表教改教研论文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以第一作者身份每公开发表1篇教研或教改论文,计算1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以上等级的期刊发表1篇教研或教改论文,计算40分。(2)出版教材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主编校级本科规划教材1部,计算20分;主编省级本科规划教材1部,计算40分;主编全国本科规划教材1部,计算60分。(3)教学成果奖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获得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计算20分;获得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计算40分;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计算80分。(4)优质课程建设。教师当年主持省级本科课程建设,计算40分;主持国家级本科课程建设,计算80分。(5)课堂教学竞赛奖的评分细则。教师当年获得省级课堂教学竞赛奖,计算40分;获得国家级课堂教学竞赛奖,计算80分。

第十条 指导学科竞赛评价,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计算教师得分。具体评分项目和细则包括:(1)若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每位指导教师计算40分。(2)若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位指导教师计算80分。

第十一条 对于教学改革、指导学科竞赛等二级指标的原始得分,教学办公室先按以下公式将原始得分转换为基准分之后再进行汇总计算:

基准分 = 60

在主讲教师各项原始得分中,如果出现低于60分的情况,则必须按其各项原始分计算出该教师的原始总分,以作为其是否考核为“不合格”的依据。

对最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还必须按其各项原始分计算出该教师的原始总分,以作为其是否考核为“优秀”的依据。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情况,分别给予教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优秀”人数以当年教务处下达名额为准。

第十三条 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前10%的教师,在学院评优、职称评审推荐、荣誉推荐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任现职以来获得课堂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可申请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综合测评免听课评价环节并认定该环节为优秀

第十四条 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进入校级教学竞赛数据库,获优秀一等奖的教师,必须参加当年度的梦蹊-课堂质量奖评选,获优秀二、三等奖的教师由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推荐参加。

第十五条 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下一年度需完成不少于2次的公开课教学。

第十六条 青年教师(参评当年91日前未满38周岁,下同)获评优秀的比例不低于学院授课的青年教师占比。

第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一)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二)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学院后30%

(三)没有独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1门次的;

(四)出现教学事故;

(五)校级及以上毕业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的评议意见。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优秀资格且排名在前十名的教师,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学院将优先推荐优秀。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推优名次将依次顺延。

1)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四类及以上教改论文一篇(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认定方式及学术期刊分类》为准;

2)主持(校级项目)或参与(省级项目排名前三,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指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等)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

3)参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四川省教育厅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推荐目录”等举办的教师教学竞赛项目获奖且排名第一;

4)主编出版校级规划(获奖)教材排名前二,或主编出版省部级及以上规划(获奖)教材排名前三;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奖励;

6)取得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突出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九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二)不认真履行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出现Ⅰ级以下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三)考核得分(按原始分计算)低于60分。

第二十条 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主讲资格,并按学校规定处理。

 

 

                                                            2024425
 

附表1

法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和标准

1. 专家(同行)评价

20%

1.1教学文档质量评价

20%

教案、试卷分析的规范完整程度(教案和试卷的质量评价权重55

教研室主任根据学院检查结果填写(附表2)《法学院教学文档评分表》。

1.2教学设计创新评价(50%

对在教教案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教学设计创新的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学院教授会主任填写(附表3)《教学方法改革评分标准》。

1.3 随堂听课评价(30%

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填写(附表4)《随堂听课评价评分表》。

2.学生评价

55%

2.1网上评教

50%

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要求

教务处提供数据。

2.2学生过程性评价

50%

课程思政、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效果等综合表现

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在行课期间组织学生填写(附表6)《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调查问卷》,完成《法学院教学质量现场评分表》。

3.教学展示评价

10%

3.1 教案展示(50%

主要从教案中体现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特色与效果等教学展示方面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专家填写附表7《教案展示评分表》

3.2 授课展示(50%

主要从课堂教学中体现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和教学特色与效果等教学展示方面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

专家填写附表8《课堂教学展示评分表》

4.教学改革评价

5%

发表教改教研论文、建设优质课程、出版规划教材、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课堂教学竞赛奖

100%

发表教研或教改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建设优质课程、出版规划教材、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获得课堂教学竞赛奖

由教学办公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的具体规定计算。

5.工作量考核

5%

教学工作量

100%

教学工作当量、是否新课(开新课、新开课)、承担课程门数、主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等

由教学办公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十六条的具体规定计算。

6.指导学科竞赛评价

5%

指导学科竞赛及成果

100%

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数量与质量

由教学办公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具体规定计算。

 

 


 

附表2

法学院教学文档评分表

教研室: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主任(签名)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主讲课程

得分

 

 

 

 

 

 

 

 

 

 

 

 

 

 

教学文档评分标准(参考)

 

   

    标 内 

分值

教案

50%

日历、教案、讲稿的质量

 

试卷

50%

试卷归档材料是否齐备且符合要求、试卷分析是否到位

 

 


 

附表3

教学方法改革评分标准(参考)

 

   

    标 内 

分值

总分

课程思政

30%

是否体现课程思政内容

 

 

教学方法

40%

是否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教学技术与手段

20%

是否体现现代化信息教学技术与手段

 

考核方式

10%

是否体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过程考核方式

 

 


 

附表4

法学院随堂听课评价表(参考)

课程名 :            教师姓名:            学生专业年级:           

评价维度

主要观测点

得分

教学态度(20分)

遵纪守时,仪表得体,授课精神饱满,认真有热情,严谨治学,无偏离课堂、夸夸其谈、消极应对等问题。

 

教学内容(20分)

教学内容充实,反映学科前沿;传递信息量、知识深度和广度适宜;   多媒体设计图文并茂,内容丰富,不是教材内容简单的“搬移”,对学生吸引力强。

 

课程思政(20分)

课程思政内容设置合理,能够紧密联系课程实际。

 

教学过程(20分)

授课过程安排合理、时间分配恰当;内容娴熟,重难点突出,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循序渐进;对学生宽严有度,课堂把控和应变能力强。

 

教学方法(20分)

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灵活运用互联网、移动端、微课、慕课等现代教育教学技术。

 

总体得分

 

 

                                                专家签名________

 

 

 

附表5

法学院教学质量现场评分表

序号

专业方向班级

年级

课程名

起周

止周

任课教师

(职称)

星期

节次

教室

评教周次

节√

回收票数

得分

1

 

 

 

 

 

2

 

 

 

 

 

 

 

 

 

 

 

 

 

 

 

 

 

 

 

____评教小组                      主持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表6

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调查问卷

感谢同学们对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支持,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调查问卷旨在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提升教师授课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问卷采取匿名评价,所有文本数据结果均不对教师公布,请同学们如实填写即可,如果自己没有在该教学班上课,请不要填写此问卷。

问卷内容

1.    【任课教师】请填写任课教师姓名(注意错别字)

2.    【课程名称】请填写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全称,注意错别字)

3.    【现代教学手段】 此门课任课教师是否使用了线上教学或学习平台(可以多选)

(1)    根本没有   (2)学习通   (3)雨课堂   (4)moocs平台  

(5)老师推荐了其他的平台  (6)能与老师保持在线联系和沟通    (7)平时根本联系不上老师

4.    【备课】该教师备课充分程度(0-10分)最大值10

5.    【课堂管理】该教师考勤、管理课堂严格程度(0-5分)最大值5

6.    【作业评改】课后是否布置作业?评改作业是否认真、及时?作业量是否饱满?(0-10分)最大值10

7.    【课后辅导答疑】是否安排课后辅导答疑?答疑态度是否耐心、细致?教师是否亲自参与课后辅导和答疑?(0-5分)最大值5

8.    【讲课水平】教师讲课是否主题突出,重点明确,思维连贯?(0-35分)最大值35

9.    【教学效果】通过本次学习,很好的掌握了老师讲解的专业知识,对老师的教学方法和水平满意(0-15分)最大值15

10.   【课堂互动】老师和同学之间的互动多,课堂氛围融洽(0-10分)最大值10

11.   【师德师风】对教师职业道德方面进行评价(0-10分)最大值10

12.   【教师成长】您对该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升及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建议(此项不计分)

13.   【课程建设】对该课程授课环节和学习平台等其他方面的建议。(此项不计分)

 

 

 

 

 

 

 

 

 

 

 

 

 

 

 

 

 

 

 

 

 

 

 

 

 

 

附表7

教案展示评分表(参考)

评价维度

主要观测点

得分

规范性(20分)

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充实,反映学科前沿;文字表达准确、简洁,阐述清楚。

 

计划合理性(20分)

教学进程组织合理,方法手段运用恰当有效,时间分配恰当,循序渐进。

 

课程思政(20分)

课程思政内容设置合理,能够紧密联系课程实际。

 

教学内容(20分)

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渗透专业思想,为教学目标服务,重难点突出,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教学方法(20分)

引导和启发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灵活运用互联网、移动端、微课、慕课等现代教育教学技术。

 

总体得分

 

 

 

 

 

 

 

 

 

 

 

 

 

 

 

 

 

 

附表8

课堂教学展示评分表(参考)

 

项目

评测要求

分值

得分

教学

内容

(50)

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内容

10

 

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生的特点

10

 

注重学术性,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渗透专业思想,为教学目标服务

10

 

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10

 

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内容承前启后,循序渐进

10

 

教学

组织

(40)

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方法运用灵活、恰当,教学设计方案体现完整

10

 

启发性强,能有效调动学生思维和学习积极性

10

 

教学时间安排合理,课堂应变能力强

10

 

熟练、有效地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10

 

语言

教态

(10)

普通话讲课,语言清晰、流畅、准确、生动,语速节奏恰当;肢体语言运用合理、恰当,教态自然大方;教态仪表自然得体,精神饱满,亲和力强

10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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