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满足学生发展,提供更好学习机会,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8号)和《关于校本部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3〕136号)要求,现制定法学院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并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西南石大教〔2017〕54号、西南石大教〔2019〕8号及教务字〔2023〕136号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原则,综合教学条件、专业招生限制条件等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实施细则并实施。
二、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科类 |
年级 |
接收人数 |
法学 |
法学 |
文理兼收 |
2022级 |
23 |
社会工作 |
法学 |
文科 |
2022级 |
9 |
三、报名条件
申请转入法学或社会工作专业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法学专业或社会工作专业。
2.申请转入法学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首先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校本部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字〔2023〕136号)中关于报名基本条件的规定。
3.平均学分绩点≥2.50。
四、报名方式
转专业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网址https://deanapp.swpu.edu.cn/(外网需通过校园VPN登录),使用本人综合教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信息化应用平台”, 进入“转专业”功能模块,按照相关操作要求选择填报1个转入法学或者社会工作专业的志愿。
五、选拔办法及日程安排
1.选拔办法
学院接收到教务处下发的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后,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若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对于复审合格的学生,学院按其第一学期至三学期已修读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按“50+学分绩点*10”折算,满分100分,以本科生成绩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打印为准,截止到12月17日)确定其转专业成绩,并根据转专业成绩按志愿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如果学生转专业成绩并列,英语四级成绩高者获得转专业资格。
2.日程安排
(1)报名申请阶段(2023年12月6日09:00至12月12日17:00)。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院2022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信息化应用平台”填报志愿并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将已修读全部课程成绩单提交至博学楼5楼AB504-2胡亚梅老师处。
(2)报名资格审查阶段(2023年12月18日前)。教务处汇总、整理学生报名信息后,逐一分发至转出学院。转出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无误的报名信息按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其中如有主动放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录取与公示阶段(2023年12月29日前)。学院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选拔办法确定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博学楼5楼AB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4)结果公布。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结果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经教务处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统一公布。
(5)手续办理阶段(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学校另行通知。
六、监督举报
为保证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特设监督举报电话。若学生对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学院纪委书记于百江老师反映(电话:02883032070,地址:博学楼AB505)。
法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