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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7      作者:胡亚梅     编辑:胡亚梅     审核:傅晶晶     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1号)的工作安排,为确保开学本科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不断营造新学风、新举措、新气象的新学期育人环境,现将学院本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傅晶晶

组员:张华春、于百江、谭祖雪、吴晓敏、周炎炎

秘书:胡亚梅

二、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工作

1、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学院领导对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学院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任务进行安排,尤其针对既往开学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拟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2、按照关于《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教材选购及领取工作的通知》指导学生按时进行网上选购、领取教材,确保本学期教材选购及领取工作顺利完成。

3、各教研室负责人做好教师到岗情况统计,将教师到岗人数于2月17日17:00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4、做好学生(包含转专业学生)报到注册、选课问题、补考以及未返校学生的上课安排等工作。

5、学院教学办公室通过微信、飞书、QQ等多种信息方式,提醒教师按照《课程总表(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的行课安排,带齐所有教学材料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教学场所。逐一落实任课教师课表和学生专业年级课表(均可在教务处网站的“课表信息”处查询),督促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熟悉课程的行课时间和教学场所。

6、教学实验中心对教学所需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及学院所负责的实验室的桌椅板凳等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7、明确要求所有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行课,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调、停课及更换教室或更换主讲教师。若确实因故需要调整,必须按相关要求提前办理手续。

8、全院所有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教师上课时除外),教学办公室做好预防教学事故及应急处理的准备。

9、督促任课教师及时领取教材并提前熟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

三、开展本科教学的检查工作

1、做好第一周本科教学的巡查安排。学院领导带领检查小组对各教学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反馈教学办公室。

2、各教研室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课程授课教案管理办法》全面检查及评价授课教案,在规定时间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课后延伸资料等材料进行检查,认真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案检查记录表》,并将教案检查记录表纸质文档(教研室主任签字)和电子文档于2月24日17:00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3、各教研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附表3的评分标准做好教案质量评分,对教师教案是否符合教案编写规范,教学内容设计是否丰富等内容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教案要求任课教师进行整改。

4、辅导员按照相关要求对学生出勤、到课情况进行检查与统计。

四、准备毕业论文开题答辩

教研室按照教务处要求检查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要求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分组进行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各教研室主任于2月28日前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完成开题答辩分组安排,学生开题答辩在3月3日前完成。

五、及时完成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结束,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学院教学办公室将对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于2月24日下午3:00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法学院

                                         2023年2月17日


上一条:关于法学院公布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联系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法学院接收2021级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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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1号)的工作安排,为确保开学本科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不断营造新学风、新举措、新气象的新学期育人环境,现将学院本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傅晶晶

组员:张华春、于百江、谭祖雪、吴晓敏、周炎炎

秘书:胡亚梅

二、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工作

1、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学院领导对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学院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任务进行安排,尤其针对既往开学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拟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2、按照关于《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教材选购及领取工作的通知》指导学生按时进行网上选购、领取教材,确保本学期教材选购及领取工作顺利完成。

3、各教研室负责人做好教师到岗情况统计,将教师到岗人数于2月17日17:00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4、做好学生(包含转专业学生)报到注册、选课问题、补考以及未返校学生的上课安排等工作。

5、学院教学办公室通过微信、飞书、QQ等多种信息方式,提醒教师按照《课程总表(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的行课安排,带齐所有教学材料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教学场所。逐一落实任课教师课表和学生专业年级课表(均可在教务处网站的“课表信息”处查询),督促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熟悉课程的行课时间和教学场所。

6、教学实验中心对教学所需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及学院所负责的实验室的桌椅板凳等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7、明确要求所有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行课,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调、停课及更换教室或更换主讲教师。若确实因故需要调整,必须按相关要求提前办理手续。

8、全院所有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教师上课时除外),教学办公室做好预防教学事故及应急处理的准备。

9、督促任课教师及时领取教材并提前熟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

三、开展本科教学的检查工作

1、做好第一周本科教学的巡查安排。学院领导带领检查小组对各教学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反馈教学办公室。

2、各教研室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课程授课教案管理办法》全面检查及评价授课教案,在规定时间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课后延伸资料等材料进行检查,认真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案检查记录表》,并将教案检查记录表纸质文档(教研室主任签字)和电子文档于2月24日17:00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3、各教研室按照《法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附表3的评分标准做好教案质量评分,对教师教案是否符合教案编写规范,教学内容设计是否丰富等内容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教案要求任课教师进行整改。

4、辅导员按照相关要求对学生出勤、到课情况进行检查与统计。

四、准备毕业论文开题答辩

教研室按照教务处要求检查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要求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分组进行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各教研室主任于2月28日前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完成开题答辩分组安排,学生开题答辩在3月3日前完成。

五、及时完成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结束,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学院教学办公室将对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于2月24日下午3:00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法学院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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