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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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第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培养工程”骨干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作者:李小雪     编辑:邓超越     审核:于百江     浏览:[]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要求,持续推进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称“青马工程”)建设,现将法学院第四期“青马工程”骨干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班时间

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二、培养对象

品学兼优的团学骨干,学生社团骨干、理论学习骨干,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培养内容

课程设置包括理论学习、革命文化教育、廉洁教育、志愿服务、素质拓展、成长对话、实践锻炼、社会观察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当期课表为准。

四、学员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学兼优,在理论学习、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3.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

4.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法学院“青马培训班”学员须知》(附件3),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五、考核方式

院团委将为每位青马学员建立个人考核成绩档案,并开展考核,“青马工程”考核主要针对讲座反馈、读书报告、测试成绩等方面,结合学员上课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汇总,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培养考核表现优秀并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的同学,优先推荐参与党校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奖评优,考核成绩将作为支部评比、入党推优、推荐学校“青马先锋班”的依据具体考核要求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骨干班学员须知》(附件3)。

材料提交

各年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请各年级于10月27日12:00前,汇总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wpufxyzzb@163.com。经院团委审查遴选后推荐培养。


共青团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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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第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培养工程”骨干班的通知

法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要求,持续推进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简称“青马工程”)建设,现将法学院第四期“青马工程”骨干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班时间

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二、培养对象

品学兼优的团学骨干,学生社团骨干、理论学习骨干,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培养内容

课程设置包括理论学习、革命文化教育、廉洁教育、志愿服务、素质拓展、成长对话、实践锻炼、社会观察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当期课表为准。

四、学员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学兼优,在理论学习、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3.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

4.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法学院“青马培训班”学员须知》(附件3),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五、考核方式

院团委将为每位青马学员建立个人考核成绩档案,并开展考核,“青马工程”考核主要针对讲座反馈、读书报告、测试成绩等方面,结合学员上课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汇总,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培养考核表现优秀并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的同学,优先推荐参与党校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奖评优,考核成绩将作为支部评比、入党推优、推荐学校“青马先锋班”的依据具体考核要求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骨干班学员须知》(附件3)。

材料提交

各年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请各年级于10月27日12:00前,汇总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wpufxyzzb@163.com。经院团委审查遴选后推荐培养。


共青团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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