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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认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江一帆等403名同学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肖丹老师
受理地址:博学楼AB502
联系邮箱:565467091@qq.com
联系电话:83032069
法学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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