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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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4      作者:姚舜禹     编辑:平凯     审核:于百江     浏览:[]


法学院全体教师: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启动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项目申报总数

申报对象:全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且能在在校期间完成。重点支持学生跨学科组队开展可持续性研究项目和“互联网+”大赛种子项目。

申报项目总数:计划立项150(其中学校资助100项,学院自筹经费资助50),最终根据学院实际申报数量适当增加。

备注:2021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省级项目中产生。

二、研究周期

20216-202210月。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提前安排结题。

三、 项目来源

1、自主申报:各单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鼓励教师主动利用科研项目组织学生申报相关项目。

2、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由实验设备处根据“开放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推荐,与自主申报项目一同评审。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立项。

四、申报项目类型

1、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5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优秀项目将作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省级及以上重大创新创业竞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2、省级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5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优秀项目将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3、省级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7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面向市场展开,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实践。

备注:优秀创业实践项目有机会被推荐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国赛。

五、具体要求

1、申报要求

1)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种类型项目。

2)已结项或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同一学生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

2、指导教师

1) 每个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应具有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相关专业背景,能够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并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在研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2)创业实践项目可选定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指导。

3)指导教师参加项目开题、中期研讨和结题相关活动,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报告书。

六、申报程序

1410日前,各申请团队(含“开放实验”推荐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学院。

七、项目保障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类项目的指导和验收工作。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纳入所在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整体考核。

3、对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表现突出学生团队,可以优先入驻“飞翔”创客空间并加入创新创业“精英班”学习;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可免费入驻“蜂云谷”创新创业中心,学校将提供培训指导、商务服务、投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学校经费拨付情况,对项目予以支持。

52021年,学校将举办“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成果展”,对项目取得的重要成果进行展示。

6、凡入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的项目,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

八、结项标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项目级别

项目类型

结题标准(满足任意一项)

省级

创新训练项目

1、成功申报专利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专利、论文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实物成果由双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

创业训练项目

1、依托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

创业实践项目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

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

1、成功申报专利

2、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专利、论文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实物成果由双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

创业训练项目

1、依托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并实现良性运行

创业实践项目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获得项目融资

备注:“互联网+”大赛专项项目均要以2021年“互联网+”获奖作为结题成果,(国家级结题要求:互联网+大赛省级银奖及以上;省级结题要求:互联网+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项目具体级别待2021年上报教育厅后,由教育厅进行选拔公示)。

九、说明

1、申报过程中,《申请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规范,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凡2019年度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联系人:平凯

 

 

 

法学院

 

上一条:法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条:法学院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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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全体教师: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启动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项目申报总数

申报对象:全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且能在在校期间完成。重点支持学生跨学科组队开展可持续性研究项目和“互联网+”大赛种子项目。

申报项目总数:计划立项150(其中学校资助100项,学院自筹经费资助50),最终根据学院实际申报数量适当增加。

备注:2021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省级项目中产生。

二、研究周期

20216-202210月。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提前安排结题。

三、 项目来源

1、自主申报:各单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鼓励教师主动利用科研项目组织学生申报相关项目。

2、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由实验设备处根据“开放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推荐,与自主申报项目一同评审。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立项。

四、申报项目类型

1、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5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优秀项目将作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省级及以上重大创新创业竞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2、省级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5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优秀项目将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3、省级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7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面向市场展开,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实践。

备注:优秀创业实践项目有机会被推荐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国赛。

五、具体要求

1、申报要求

1)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种类型项目。

2)已结项或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同一学生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

2、指导教师

1) 每个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应具有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相关专业背景,能够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并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在研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2)创业实践项目可选定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指导。

3)指导教师参加项目开题、中期研讨和结题相关活动,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报告书。

六、申报程序

1410日前,各申请团队(含“开放实验”推荐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学院。

七、项目保障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类项目的指导和验收工作。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纳入所在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整体考核。

3、对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表现突出学生团队,可以优先入驻“飞翔”创客空间并加入创新创业“精英班”学习;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可免费入驻“蜂云谷”创新创业中心,学校将提供培训指导、商务服务、投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学校经费拨付情况,对项目予以支持。

52021年,学校将举办“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成果展”,对项目取得的重要成果进行展示。

6、凡入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的项目,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

八、结项标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项目级别

项目类型

结题标准(满足任意一项)

省级

创新训练项目

1、成功申报专利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专利、论文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实物成果由双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

创业训练项目

1、依托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

创业实践项目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

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

1、成功申报专利

2、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已见刊,论文注明来源:训练计划,并标注项目编号)

3、完成实物制作

(专利、论文均需要学生排名第一,实物成果由双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

创业训练项目

1、依托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2、依托项目注册成立公司并实现良性运行

创业实践项目

1、以完成公司注册并获得项目融资

备注:“互联网+”大赛专项项目均要以2021年“互联网+”获奖作为结题成果,(国家级结题要求:互联网+大赛省级银奖及以上;省级结题要求:互联网+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项目具体级别待2021年上报教育厅后,由教育厅进行选拔公示)。

九、说明

1、申报过程中,《申请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规范,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凡2019年度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联系人:平凯

 

 

 

法学院

 

上一条:法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条:法学院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