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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硕士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专业硕士教育、毕业生就业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16-03-27      作者:李乐然     编辑:黎子炯     审核:     浏览:[]

2016326日,法学院硕士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专业硕士教育、毕业生就业研讨会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石油缘宾馆四楼会议室隆重举行。莅临研讨会的嘉宾有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晓平、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兼民二庭庭长尹宁宁、新都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咏梅、新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家平、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总法律顾问罗燕、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宗旗、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波、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天瑜、新都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林晖、土房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庞志成以及法学院党委书记兰力平、院长卫德佳、副书记王斌以及法学院法律硕士、社工硕士的校内导师,法学院全体2015级专硕同学也参加了本次聘任仪式暨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上,各位校外导师、兼职教授畅所欲言,就如何搞好专硕教育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并对法学与社工毕业生的就业现状与未来就业方向和能力培养做了反馈与建议。他们指出,我院学生有着不怕吃苦,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很多的同学参与到实地调研中去,为之后到单位工作奠定了实践经验;强调在注重实践的同时,一定不要忽视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将来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复杂的案例最终解决往往靠的是理论知识的积累;而通过对多年就业人员的观察,我院毕业生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得就业前景十分乐观。本次会议还举行了隆重的校外导师聘任仪式,聘请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兼民二庭庭长尹宁宁等八名资深法律实务专家为法学院法学专业兼职教授、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请新都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林晖、土房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庞志成二名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专家为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校外导师。研究生副院长李晓平和法学院卫德佳院长为十位校外专家颁发聘书。

 

会议全场

卫院长和与会专家合影

 

/李乐然 /李昕峻

法学院团委宣传部

201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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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硕士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专业硕士教育、毕业生就业研讨会顺利举行

2016326日,法学院硕士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专业硕士教育、毕业生就业研讨会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石油缘宾馆四楼会议室隆重举行。莅临研讨会的嘉宾有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晓平、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兼民二庭庭长尹宁宁、新都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咏梅、新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家平、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总法律顾问罗燕、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宗旗、四川世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波、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天瑜、新都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林晖、土房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庞志成以及法学院党委书记兰力平、院长卫德佳、副书记王斌以及法学院法律硕士、社工硕士的校内导师,法学院全体2015级专硕同学也参加了本次聘任仪式暨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上,各位校外导师、兼职教授畅所欲言,就如何搞好专硕教育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并对法学与社工毕业生的就业现状与未来就业方向和能力培养做了反馈与建议。他们指出,我院学生有着不怕吃苦,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很多的同学参与到实地调研中去,为之后到单位工作奠定了实践经验;强调在注重实践的同时,一定不要忽视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将来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复杂的案例最终解决往往靠的是理论知识的积累;而通过对多年就业人员的观察,我院毕业生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得就业前景十分乐观。本次会议还举行了隆重的校外导师聘任仪式,聘请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兼民二庭庭长尹宁宁等八名资深法律实务专家为法学院法学专业兼职教授、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请新都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林晖、土房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庞志成二名资深社会工作实务专家为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校外导师。研究生副院长李晓平和法学院卫德佳院长为十位校外专家颁发聘书。

 

会议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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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然 /李昕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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