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简介:秦鹏,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重庆市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专委会秘书长,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起草研究工作。
2015年10月22日晚7时,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一、二、三年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及老师们一同来到思学楼A114学术报告厅,聆听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鹏教授带来的《循环型社会环境公民的义务建构》学术讲座。
讲座伊始,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王天学副院长作了简短的开场白。王院长分析了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指出2015年是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发展的重大转折点,四川省法律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的实施将有助于新道路的探索。
7:10分,讲座正式开始,秦鹏教授亲切地向现场同学们及老师们问好,随后引出了“循环经济”、“环境公民”等社会新名词,并从环境公民的意涵、环境公民的要素阐释、环境公民的义务规范三个方面作了讲解。他强调,拥有公民身份即意味着履行公民义务,不能一味享受权利。他还大量援引生活中的点滴实例,提出“从小行为完成社会环境保护的大进步”的观点,并反复强调我们作为“环境公民”就要“焕发环境美德,担负环境公民应有的责任与义务”。秦教授还指出,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过程的艰难暴露出诸多社会、政治问题,强调在不断发展的时代里应更要建制实体法,而相对于我国的现状,许多发达国家早已提出“循环经济”的概念,呼吁大家节制对天然资源的浪费,引导学生重视及思考能源储备与利用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秦教授在整个讲座过程中始终以平实质朴的生活实例为缩影,从法律的角度上升华,表明我们不能只是“消费者”更是有义务的“公民”并以此作为讲座的核心,呼吁作为法律专业的同学们由消费者向环境公民转换,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讲座过程中,同学们倾听认真,笔记满满。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就秦教授的讲座内容提问,如“垃圾焚烧发电站的建立”、“环境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如何维权”等问题,并在秦教授的细致解惑后表示由衷感谢。最后,秦教授对全体参与听讲的同学们寄予厚望,并鼓励大家认真学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王院长在结束时致辞,感谢秦教授的精彩演讲,鼓励大家积极履行作为法律人的义务,真正用法律为社会维权,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文/徐晓慧 图/李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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