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完善党员民主评议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法学院社会工作本科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于1月2日在博学楼A406召开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肖丹同志主持。
图 1 肖丹同志主持会议
参会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党性体检报告中找出的问题开展自检,并对找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我剖析和表态发言,党员之间进行了相互打分。参会全体人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进行了党员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合党员实际表现,从学习感悟、检视整改、带头作用等方面对被评议党员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支委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党员等次。古语有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每个党员讲政治的重要表现,是增强党员党性锻炼、促进党的团结和同志进步的有效手段,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度的重要保证。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召开,是一次督促支部全体党员同志进步的机会,加强了党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增强了党员自身的党性修养。
图 2党员同志开展自我评议
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肖丹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她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站位,引导学生党员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保证其对党绝对忠诚。借由民主评议的机会,支部党员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