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联秘书处负责人就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7日   作者:   编辑:校团宣   审核:   点击:

中国青年网北京322日电(记者李川)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下发了《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全面部署和安排了今后一个时期学联学生会组织推进改革的相关任务。日前,全国学联秘书处负责人就有关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请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对做好学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学联事业是党的群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联组织要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推进自身改革,认真履行自身职能,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坚定地跟党走。2016年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对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团中央书记处在谋划共青团改革的过程中,同步对学联改革进行了谋划和推进。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于2015年底牵头成立了专项起草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方案》框架以及主要内容,多次组织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以及新媒体等形式先后面向全国学联委员单位,学校党政负责同志、团委书记、青年教师、普通学生等征集了意见建议。《方案》初稿形成后,我们专门向教育部征求了意见。对于各方的意见建议,起草小组认真梳理总结、系统归纳后,已充分吸纳到《方案》之中。《方案》经党中央书记处研究审议通过后,由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印发。

问:这次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的整体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改革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我们在起草方案前开展了专门调研,从反馈情况来看,问题和建议主要聚焦在基层学联学生会组织,具体体现在:有的学联组织存在在脱离同学的突出现象,有的学生会组织存在“学生官”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此次改革的基本定位为:面向基层、指导基层、依靠基层,在保持现有学联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日常工作,校级学生会组织为改革重点对象。进而确定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为: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对学联学生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学联学生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作为,进一步从政治上加强对学联学生会的指导,增强学联学生会组织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同学健康成长的实效,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通过改革,使学联学生会组织职能作用更加明确、代表性更加广泛、队伍作风更加严实、工作效能更加彰显。

问:我们留意到,《方案》和此前发布的中学、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里都有提到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请详细介绍下具体含义。

答: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具体而言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团委为团学组织的中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通过改革,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科学指导,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要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学校团组织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

问:刚才您有提到,学联组织方面要重点解决有的学联组织存在脱离同学的突出现象,请介绍下此次改革在这方面采取的主要举措。

答:学联组织脱离同学现象主要体现在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上,因此,此次改革重点着眼完善组织格局和工作机制。《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国、省、市”三级学联组织基本格局,加强上级学联对下级学联的统筹指导。全国学联要重点完善各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省、市级学联要重点扩大主席团、委员会单位的广泛代表性。改进工作机制方面,核心是完善学联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各省、市级学联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要注重扩大代表性,覆盖不同区域、学校、民族和性别,要设置普通学生代表席位。同时,要完善日常权益维护制度,多渠道表达同学普遍利益诉求。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网上学联”建设,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开展网络思想政治引领,加强与广大同学的直接联系互动。

问:您提到了学联代表大会要注重扩大代表性,请问在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层面,本次改革有何举措。

答: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代表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方案》指出,要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得超过两年,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常代会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会议。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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