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23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拟评选表彰一批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其所属团支部,在校全日制学生团员
二、评选表彰项目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五四红旗团委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五四红旗团支部
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共青团员
4.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参见《西南石油大学共青团“两红两优”评选条件》(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共青团“两红两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五四红旗团委由学校团委依据2023年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进行评选。
2. 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团支部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组织审核、评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结果报学校团委审核;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根据2023年对标定级结果自主申报,各学院团委组织审核、评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结果报学校团委审核。
3.优秀个人奖项不重复申报。
4.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并视情况通报。
四、评选时间安排:
即日起—4月10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和评选、公示。
4月11日-4月17日,校团委对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审核。
4月18日-4月24日,校团委对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五、材料提交: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填写说明和样表详见附件3)。在4月10日(周一)18: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518),申报汇总表(附件4)应加盖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电子版以“**学院五四评优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WPU2016zz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超额申报、不符合结构比例的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3.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比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做到宁缺毋滥,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主动争取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将评选进行情况及结果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过程育人的重要意义,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先进典型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成为榜样的意识,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蒲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7899;校团委组织部徐同学,联系电话:15756205590。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学共青团“两红两优”评选条件
2.西南石油大学共青团“两红两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3.各类申报表和申报事迹材料样式
4.西南石油大学共青团“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