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奉献的青春最美丽”——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5日   作者:   编辑:zs   审核:   点击:

各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分会,各社团: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开展“身边雷锋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川宣发【2016】5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组织中开展“奉献的青春最美丽”——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各级学生会及部门、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社团。

2.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全体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成员。

二、评选要求:

(一)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

1.学生组织成立时间3年以上。

2.学雷锋活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较为成熟的活动运作模式,活动项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组织内部成员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精神,文明懂礼,互帮互助。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成员参与面广,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示范性和显示度成果,长期坚持,事迹突出,影响广泛,深入人心。

(二)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主动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提升个人道德修养。

3.在学雷锋活动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显示度成果,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道德影响力典型示范作用。

三、材料申报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荐的形式申报。请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和事迹材料(详见附件,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在3月3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邮箱275783350@qq.com。联系人:玉龙飞雪。联系电话:18428347133。

四、评选表彰

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评审。各类评选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适时予以表彰。整理汇编表彰对象先进事迹,分期在团委网站刊载展示,树立典型榜样;并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展示,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校师生向身边雷锋学习,践行雷锋精神和愿服务精神,促进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发展。

校团委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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