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六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拒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CHAIMAA BOUCHOU,女,国籍:摩洛哥,学号:202239080025,土木工程专业2022级本科国际学生;MUKHTAR AMIN ABDISALAN,男,国籍:索马里,学号:202239080055,土木工程专业2022级本科国际学生。
经查实,CHAIMAA BOUCHOU、MUKHTAR AMIN ABDISALAN两人应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注册报到,学院数次联系该生要求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线上报到、注册手续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均未果。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和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报到、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报到、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之规定,为严肃校纪,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讨论研究决定,拟对CHAIMAA BOUCHOU、MUKHTAR AMIN ABDISALAN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