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15】33号)
关于加强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务字【2015】33号
各学院: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已近中期,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对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状况明显滞后或如期完成有困难的学生和由于找工作、研究生复试、课程重修等原因,导致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视与投入精力不足的学生,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掌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工作情况,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是否严格把关,是否定期与学生交流,每周指导次数及时间。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学术道德教育及作假监控和处理
近日有学生反映“许多学生在淘宝网或其他网上请人完成毕业设计全套文档”,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学术道德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明确学校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管理,学生应加强自律,自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对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他人代写、出售或者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将追究指导教师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于5月12日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
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
检查学生人数
毕业设计(论文)进度
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常
超前
滞后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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