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1日      作者:XJN      编辑:      审核:      点击:[]

 

关于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字【201539

 各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14125号)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将于69日~610日集 中进行。根据答辩工作安排,各学院的争优答辩应在614日前完成,缓答辩应在630日前完成。为确保答辩及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 

  一、答辩要求

  1. 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审阅且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各答辩会场应严肃整洁,各专业教研室在答辩教室醒目位置挂横幅写“2015届本科毕业答辩字样,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2. 答辩小组应组织规范,答辩组成员安排合理,有条件的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每个小组至少应有5位教师答辩安排日程表汇总表62日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答辩前由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要求及会场纪律,答辩结束,经答辩 小组评议后,向答辩学生宣布答辩结果答辩未通过的学生不得进入总成绩评定环节即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为不及格   

  3. 答辩组师生应按时到场,仪表庄重,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入场,严格遵守答辩会场纪律,互相尊重,严肃氛围,不得做与答辩无关的事,要求答辩组师生自始至终参与本组答辩。

  4. 要求每个学生的汇报与提问回答连续进行,且汇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提问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个学生总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答辩组应根据评阅教师的问题和学生汇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提问,并要求学生及时回答,同时做好答辩记录,防止走过场,保证答辩环节质量。

   二、成绩评定、提交及后期工作安排

  1. 成绩评定。在答辩通过的前提下按照开题报告:审阅:评阅:答辩=1:3:2:4的比例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分数,然后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给出成绩等级,未进入答辩环节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遵循正态分布规律,原则上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优良率之和不超过65%

  2.  61424:00前完成网上成绩提交请注意:在毕业设计管理模块毕业设计成绩录入中选择相应的成绩等级,不得录入分数;如果有缓答辩学生,成绩记为不及格,特殊原因选择缓考

  3.615日提交校优推荐表(电子档及纸质档)、申请表(纸质档)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大摘要(电子档)。推荐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3%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其中创新奖0.5%),推荐不超过本学院校内指导教师总数的5%参评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大摘要在3000字以内。

  4. 71日前提交缓答辩成绩(由教学办公室主任在补考成绩中录入)。

  5. 73日前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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