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5日
作者: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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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西南石大教[2013]35号)》精神、《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监督
1、为做好推免工作,学院成立“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1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荐审核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曾明友
成 员:熊俊楠 姚 远 胡启军 王泽根 董事尔邓夕胜 杜立群 伍 颖 吴伟东 肖东升 周永华 周 配
秘 书:阙 怡 孟庆成 周永华
2、为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开展,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姚 远
成员: 文 武 王作文
二、推免生选拔条件
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前三年所开课程无未修、补考等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和行为。
(五)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正常推免。前三年学分绩点排名所在专业年级前(含)30%;德、智、体综合绩点排名所在专业年级前(含)30%;数学(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城乡规划专业只计高等数学)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计算机通过“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或国家二级水平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在及格以上。
(七)特殊学术潜质学生推免。特殊学术潜质是指在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训练、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特殊学术潜质学生,学分绩点和综合绩点分别排名所在专业年级前(含)40%,数学(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城乡规划专业只计高等数学)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外语国家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计算机能力达到“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或国家二级水平;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在及格以上。本人提出申请、三名以上本校本学科专家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考)核,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特殊培养潜质学生采用推免成绩单独排名,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同正常推免学生,此类指标数不超过当年学院总推免名额的10%,且占用本本院当年推荐免试指标,具体指标数根据当年学生申请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特殊潜质学生要求在本科上学期间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I、CSCD、SSCI、CSSCI期刊正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英文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需提交论文出版原件。
2)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二等奖或以上成绩。提交证书原件(审查)和复印件,排名不分先后的需要有颁奖单位证明材料。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合计2项或以上。提交证书原件(审查)和复印件。
4)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成果取得国家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1项,提交证书原件(审查)和复印件。
5)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成果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1项。提交证书原件(审查)和复印件。
6)参与自然科学或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或者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有证书。提交证书原件(审查)和复印件。
7)作为负责人申报并完成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项,或作为负责人申报并完成省部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项。以相关文件和结题报告为依据。
8)作为主研人员参与本院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并结题,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含)有1项;或者省部级项目排名前5(含)2项。需提交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的、结题组织单位盖章、反映学生本人所做贡献的结题报告。
(九)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殊潜质的条件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该类学生的学分绩点、综合绩点和数学、计算机、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育成绩要求同学术特殊潜质。
三、推荐办法
(一)资格审查与面试名单确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申请材料,依据推免条件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审查的学生中,分类按照学生学分绩点排名,按推荐指标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
(二)面试。在面试前,组织面试小组成员学习学校推免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要求。面试主要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能参加推荐面试综合排名和录取。
(三)综合成绩计算。在满足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条件下,推免的学生以学习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推免综合成绩,其中学习成绩按照80%、面试(按满分100分计)20%计算。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10+60]×0.8+面试成绩×0.2
(四)分专业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统一制表填写三年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当年学校下达推荐总额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将相关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后,上报学校。符合推免资格、提交书面申请、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填写书面声明并签字,如有此情况按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声明存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查。
四、日程安排
1、9月11日至9月14日,学生报名,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推荐表下载链接附后);
2、9月15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9月16-17日,确定面试学生名单,面试,计算综合成绩;
4、9月18日,根据综合成绩,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推免学生名单、公示;
5、9月21日,学院将《2016届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信息表》报教务处。
五、联络方式
1、材料提交:学工办公室 明志楼A404 找 周永华老师 周配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7607 028-83037608
2、举报监督:学院办公室 明志楼A532
联系电话:028-83037605 找 文老师
六、本办法则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