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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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
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院文件指示精神,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进一步健全导师责权机制,规范导师队伍管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办法说明如下。
一、审定对象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见附件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成果要求及履行职责情况考核以三年为时间周期,今后学校将根据情况三年开展一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我院按照学校安排同步开展研究生导师审定工作。
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的对象为本院所有聘任在岗的硕士生导师(不包括校外兼职导师或第二导师);
已获得2016年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自然获得同一学科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未获得者需参加本次审定)。
二、审定标准制定与审定结论
我院结合学院实际,按照不低于《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所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和履职条件要求’制定相关审定标准;
审定结论分为合格、暂缓招生(保留资格)、取消资格。
审定结论定为‘暂缓招生’的,要明确暂缓年限;结论定为‘取消资格’的,需重新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具体审定标准如下:
申请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为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能全面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2.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应的高级职称,或经审定合格的讲师、博士学位获得者;
3.具有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4.近三年(包括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理工类学科申报者以第一作者在学科领域内的二类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其中至少有 1 篇为一类期刊),其他类学科申报者以第一作者在学科领域内的三类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其中除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翻译硕士外的其他学科申报者至少有 1 篇为二类期刊);
(2)撰写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1 部(排名前 2)或授权发明专利 2 项 (排名前 2)或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有证书);
5.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包括攻读学位期间)完成 2项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排名必须在前 3,其中至少有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6. 担任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与工程管理的实际经验。
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审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重点考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情况、科研项目支撑情况、学术成果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1.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连续 2 个月不联系指导所带研究生;
2. 指导研究生无科研项目支撑或无科研团队或在团队中未参与科研活动;
3.近三年未达到如下学术成果之一:
(1) 理工类学科指导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科领域内的二类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其他类学科指导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科领域内的三类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
(2)撰写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1 部(排名前 2)或授权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排名前 2)或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有证书)。
4. 因指导教师原因所指导研究生中连续 2 年有论文答辩没有通过;或在学校及以上论文抽检中连续 2 年有所指导学生论文不合格。
5. 连续 3 年无故不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6. 长期或多次出国、 出差, 对研究生培养未做出妥善安排;
7.不能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导师自身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8.因身体不好,无法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和义务。
本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标准进行考核。
三、审定程序
1.个人申请
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简况表》(见附表1,包括新担任硕士导师),未进行申请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以‘取消资格’论。
2.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2名以上专家为成员,院长助理为秘书;
土建院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启军(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曾明友、姚远、熊俊楠、张 鹏、王泽根、刘红勇、蒲万丽、刘福臻、岑 康、王 钺
秘书:孟庆成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新担任导师主要审查学术成果),并将意见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学院学 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明确审定结论,并将审定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报研究生院备案。
对于被取消导师资格的教师,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凡被取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如要恢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需重新申请担任指导教师。
四、审定工作安排
10月16日—22日 学院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并于22日12点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10月23日—29日 在岗指导教师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简况表》。
10月30-11月26日 学院材料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11月27日
12点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认定名单。
12月4日 学院在12点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认定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12月5日-21日 研究生院按30%的比例抽检各学院认定结果,并于21日12点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抽检结果。
五、审定结果处理
研究生院将根据审定结果进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更新研究生管理系统;
对学院审定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请复议,研究生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受理。
附表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简况表
附表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3:《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6日
审定办法
土建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