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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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全体教师、全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30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申报总数
申报对象:全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且能在在校期间完成。
申报项目总数:省级项目100项,校级项目数量视申请情况而定。
二、研究周期
2016年6月~2017年12月。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提前安排结题。
三、申报项目类型及主要验收标准
1.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5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发明制作、软件开发、社会调查等类别。以获得专利、公开发表论文或完成实物制作等成果(成果署名要求学生排名第一)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优秀项目将作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省级及以上重大创新创业竞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2.省级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5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以完成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并获得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完成公司注册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优秀项目将作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培育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3.省级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主要成员2至7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面向市场展开,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实践。以完成公司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行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优秀项目优先入驻学校孵化中心,并作为重点孵化项目予以扶持。
4.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项目是一种普及性、基础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要包括创新性实验项目、科技活动、自选课题,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承担部分研究内容等。以实物制作、研究报告、获得专利、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获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等作为项目主要验收标准。
四、具体要求
1.项目要求
(1)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省级和校级其一进行申报,不得兼报。未入选省级创新创业训练申报项目的,择优确定为校级项目。
(2)已结项及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应具有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相关专业背景,能够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并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在研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2)创业实践项目可选定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指导。
(3)指导教师参加项目开题、中期研讨和结题相关活动,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报告书。
3.经费支持
(1)成功立项项目,学校将按国家级2万元/项,省级1万元/项的经费额度进行资助(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按不高于10万/项进行资助)。项目经费将分两期拨付到位,由指导老师负责代管,项目经费不得截留、转让或挪用。
(2)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请严格遵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项目来源
1.校级开放实验项目:由实验设备处根据“开放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推荐。推荐项目应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研究的内容,其预期成果也应高于原“开放实验项目”的成果。
2.自主申报:各单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鼓励教师主动利用科研项目组织学生申报相关项目。
六、申报程序
1.4月27日前,各申请团队(含“开放实验”推荐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学院。“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文档按“XX学院_学生名字_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信息汇总表按“XX学院_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的格式命名。
七、项目保障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类项目的指导、评审和验收工作。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纳入所在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整体考核。每年学校组织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选,并对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其他事项
1.申报过程中,注意申报内容填写规范,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结题相关事宜。
3.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请在规定时间内由项目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审核。
4.联系人:阙怡,联系电话: 83037611。
附件下载请点击:
http:/bgw/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82&wbnewsid=25756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