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土建院关于2016年学科建设奖励经费报销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1、2016年学科建设成果奖励经费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下午6:00(以在学校财务系统中生成的“预约报销单”的时间为准)。
2、在截止时间之后上报的2016年学科建设成果奖励一律以八折给予报销,2016年12月12日以后见刊或者获得的学科建设成果除外(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3、各教职工在报销学科建设成果奖励经费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好相关的成果统计表和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
4、2016年学科建设成果奖励在“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双一流”学科专项”(项目号为“X151505”)中报销,如在报销过程中出现预约错误,重新预约时一定要撤销原来的预约单。如在“建工院”(项目号为0101010007)学院运行费里预约的单子,请一定要撤销,否则影响学院经费的使用。
4、请各科室负责人务必在今明天之内将通知的内容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包括在校外国外学习的教职工)。
特此通知。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