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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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
(2017-0512定稿)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学校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之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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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评奖旨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潜心育人,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是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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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了解全院本科教学状况,为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提供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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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师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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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奖办法,真实反映教学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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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
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价并重。既要注重从课前准备、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课程考核以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环节对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进行评价,更要注重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强化课程教学目标达成。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学院成立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简称“院评工作组”)和专家(同行)工作组、学生评教工作组、工作量评价工作组。
1、院评工作组
由学院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邀监察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组 长:曾明友
副组长:熊俊楠 姚 远 胡启军
成 员: 王泽根 刘红勇 张鹏(男)刘福臻 王 钺 蒲万丽 岑 康董事尔 王作文 伍 颖 韩 滔 邓夕胜 邓利霞 万旭升
吴伟东 张 羽 肖东升 阙 怡 周永华 王睿喆
秘 书:阙 怡(兼) 蒋 梅 蒲永红
投诉受理及监督员:文 武 范会灵 王作文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本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经学院教代会通过并报教务处审定后,向全院教师公布并严格执行;
(2)制定并公布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并完成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校评办公室;
(3)受理本院教师申诉,并对违反考核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进行处理;
(4)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报告,向全院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5)择优推荐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奖”参评教师。
(6)院评工作组秘书负责对评价数据的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相关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
2、专家(同行)工作组
(1)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组成学院专家(同行)评价工作组。
(2)愿意参与学院专家(同行)评价工作、并能确保完成相应听课任务的专任教师,每学年春季学期本办法开始执行前,填写《土建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专家申请表》,报专家(同行)工作组秘书,经专家(同行)工作组审核、备案后,即聘为学院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专家(同行),并承担相应听课、评价工作。
(3)专家随堂听课、教学能力评价酬金按实际完成评价教师人数支付。
组 长:曾明友
副组长:熊俊楠 董事尔
成 员:王泽根 刘红勇 张鹏(男)刘福臻 王 钺 蒲万丽 岑 康王作文 伍 颖 韩 滔 邓夕胜 邓利霞 万旭升 吴伟东 张 羽 肖东升 阙 怡
秘 书:阙 怡(兼)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评奖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开展本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专家(同行)评价,每位专任教师由2名以上(含2名)专家负责考核评分。
(2)专家(同行)工作组负责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专家随堂听课评价的组织实施、任务分配、数据统计、核对和汇总,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同行评价工作的组织、评分统计、核对,确保专家、同行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生评教工作组
组 长:姚 远
副组长:周永华 王睿喆
成 员: 岳姝妤 饶 盛 陈鹏磊 周 配 吴 放 何雨洋
秘 书:蒋 梅 蒲永红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本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学生网上评教前学生的组织、动员、宣讲工作,学生网上评教结果数据由教务处提供。
(2)学生随堂评教的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本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学生现场评教学生的组织、统分等工作。
4、工作量评价工作组
组长:熊俊楠
成员:伍 颖 韩 滔 邓夕胜 邓利霞 王作文 万旭升 吴伟东
张 羽 肖东升 刘福臻 阙 怡
秘书:阙怡(兼)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负责所有参评教师所承担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门次的数据收集与核对。
(2)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负责所有参评教师承担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门次的全院排名,根据本办法之规定计算各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得分。
第三章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
第八条 学院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年度考核,采取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九条 凡2017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实验教学,下同)的在职专职教师均应接受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
第十条 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所占比例及构成如表1所示。
表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分构成表
总分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权重
|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分
|
专家(同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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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专家评价
|
60%
|
同行评价
|
40%
|
学生评价
|
53%
|
网上评价
|
60%
|
随堂评价
|
40%
|
工作量评价
|
5%
|
计划学时
|
70%
|
教学门次
|
30%
|
教学研究与改革评价
|
2%
|
教学研究与改革
|
100%
|
第十一条 土建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各类指标体系数据采集及组织形式。
1、专家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主要考查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课前准备、课堂讲授、课后延伸以及课堂考核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1)每位教师将由2名专家随堂听课,每名专家随机听课1次,按照附表1所示评价指标予以打分,按照专家打分在分组内予以排名,按照(90+(老师得分-组内最低分)÷(组内最高分-最低分)×10)计算排名分,两位专家排名分取平均后作为该教师的专家评价得分。
(2)专家评价任务的分配方式。每学年春季学期根据学校时间安排,确定随堂听课任务和起始时间,将评价专家和参评教师按教研室分组(详见年度实施办法)。评价专家分为专业教研室聘请(学院审查)和学院统筹安排两种形式(专家酬金由学院统一支付)。专家评价任务确定后,在全院予以公示。
(3)专家根据教师教学任务自行确定听课顺序,但需在每年秋季学期第16周前完成该年度所负责教师的评价任务,并将评价打分表交专家工作组秘书予以统分和计算平均分。
(4)每名专家应详细记录教师课堂教学过程,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质量。
2)同行评价。采用百分制,教研室内互评打分后取平均值,主要考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文档及教学过程、实践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教学秩序等方面。
(1)同行评价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但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形式(教学文档检查、学生座谈、成果展示等)、各项内容权重由各教研室确定,但须涵盖附表2的各项评价内容。
(2)各专业教研室应在每年秋季学期第16周前完成该年度所有教师的同行评价工作,并将同行评价依据(支撑材料)、原始评分表、每位教师同行评价平均得分表的电子文档、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文档交学院考核评价办公室。学院根据各教研室同行评价排名按照(90+(老师得分-组内最低分)÷(组内最高分-组内最低分)×10)计算排名分,以此作为同行评价得分。未按时提交同行评价结果的教研室,该项评分按缺项无分计算。
(3)各教研室应客观、公正地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每位教师应对所在教研室除本人外所有同行的教学文档、教学研究成果、参与教研活动等进行查阅后进行评价。
2、学生评价
从教师的授课,课后辅导、答疑、作业评阅等方面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采取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提供)、学生现场评教(学院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网上评教为主,现场评教作为补充根据第十条所规定的权重计算学生评教得分。
(1)学生网上评教。每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前,学生评教工作组应认真宣传、讲解评教结果的重要意义,从而确保学生评教的客观性。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提供,根据教师参评教学年度学生评教成绩取平均分,根据平均分计算排名分,计算公式为(90+(老师得分-学院最低分)÷(学院最高分-学院最低分)×10)。
(2)学生随堂评价。每学期第8周、16周,学院学生评教工作组,组织各班级学分绩点前50%的同学(原则上取30名,如教学班少于 30人,按实际人数取),匿名对该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打分评价,取平均分作为学生现场评教得分,根据多门课取平均后排名,按照(90+(老师得分-学院最低分)÷(学院最高分-学院最低分)×10)计算排名分。
3、工作量考核
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分为本科课堂教学(含实验上机实践)计划学时考核、本科课堂教学门次考核,每年秋季学期第十五周公布全院专任教师的课堂教学计划学时、门次情况。
(1)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学时考核。教师承担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学时计分公式为:Xi=90+(Ni-Nmin)÷(Nmax-Nmin)×10)计算排名分。
式中Xi为教师计划学时应得分(>100分时,按100分计),Ni为某教师承担的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学时数,Nmax为教研室教师(本年度在岗)中本科课堂教学最高计划学时数,Nmin为教研室教师(本年度在岗)中本科课堂教学最低计划学时数。
(2)本科课堂教学门次考核。教师承担本科课堂教学门次计分公式为:Yi=90+(Mi-Mmin)÷(Mmax-Mmin)×10)计算排名分。
式中Yi为教师本科课堂教学门次应得分(>100分时,按100分计),Mi为教师承担的本科课堂教学门次数,Mmax为各教研室教师中本科课堂教学最大门次数,Mmin为各教研室教师(本年度在岗)中本科课堂教学最小门次数。
-
教学研究与改革评价
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获奖)级别
|
分 类
|
得 分
|
国家级
|
1、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本科教学研究类、教学改革类、质量工程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类。
|
立项:200
通过验收:200
|
2、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指导教师(专任教师)
|
200
|
3、主编的教材获国家级规划教材
|
200
|
4、教学研究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
300
|
5、参加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 全国委员会主办)获奖
|
一等:300
二等:300
三等:200
|
6、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主办)获奖
|
一等:100
二等:50
三等:30
|
省(部)级
|
1、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本科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质量工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
立 项:60
通过验收:100
|
2、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指导教师(专任教师)
|
60
|
3、教学研究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
一等:300
二等:150
三等:80
|
4、参加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教育厅等主办)
|
一等:300
二等:200
三等:150
|
5、各一级学科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教学竞赛
|
一等:100
二等:60
三等:40
|
6、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四川赛区)(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主办)获奖
|
一等:50
二等:20
三等:10
|
7、省部级规划教材(四川省、住建部、测绘局)
|
30
|
校 级
|
1、校级(规划评估处立项)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
|
立项:5
验收:5
|
2、校级(教务处立项)教学改革(质量工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不区分一般和重点的项目,按一般计算)
|
立项:重点30,一般10;
通过验收:重点50,一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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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研究成果获校级教学成果奖
|
一等:100
二等:80
三等:30
|
4、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
一等:120
二等:40
三等:20
|
5、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奖
|
一等:150
二等:40
三等:20
|
6、校级微课教学获奖
|
一等:20
二等:10
三等:5
|
7、校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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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立项:20
培 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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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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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职工科研奖励暂行规定(西南石大科〔2016〕5 号)中国内著作出版社分级名录确定
|
A级:30
其他:15
|
教改论文
|
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职工科研奖励暂行规定(西南石大科〔2016〕5 号)中科研奖励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名录及分级认定说明予以认定
|
A级:30
B级:20
C级:10
D级:8
其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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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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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立项、获奖如我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则按表中分数奖
励至第一完成人,由第一完成人予以分配;如非我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则按表中分
值除以排名予以计分,奖励至我院教职工排名最靠前者,由其予以分配。
-
教材如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主编,学院其他教师参编,按上表分数奖励至第一主编,由其
进行分配;如非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主编,则按表中分值除以排名予以计分,奖励至我院
教职工排名最靠前者,由其予以分配。
-
教改论文只奖励我院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我院为第一单位的论文。
-
以上所有成果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教、工作量考核、教学改革与研究考核得分和权重计算,计算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得分并按降序排序,并在每年秋季学期第19周前在考核工作办公室向全院公布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 评价等级及要求
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文件)》第十四条之规定,学院考核评价等级及要求如下。
1、学院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总得分予以排名,根据考核情况,分别给予教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
2、学院的评优人数、等级由教务处根据学院当年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考评情况等确定后,学院根据考核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产生,如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由考核小组根据会议投票形式确定。
3、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1)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2)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本院后20%;
(3)评教年度独立承担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2门次,且本科教学当量学时数少于所在教研室人均教学当量学时的70%;
(4)出现教学事故;
(5)考核得分低于90分;
(6)全年调停课次数/任课计划学时比例排名位于学院前5%,且调停课次数超过《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排课及调课管理规定》的次数限制者。
4、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教师,学院授予“教师教学优秀奖”,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依次分为优秀一级、优秀二级、优秀三级。
5、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不认真履行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出现Ⅰ级以下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3)非因特殊原因(公派出国、病假、产假等)在考核年度内未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4)考核得分低于60分;
第十四条 院评工作组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进行审查,对符合授予“教师教学优秀奖”的教师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并公布。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及应用
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文件)》第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应用。
第十六条 课堂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文件)》第四章之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负责解释,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7年4月18日
附表1:专家评价参考内容
项目
|
评价内容
|
教学态度
(10%)
|
1、 履行“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情况,教书育人情况
2、 遵守教学纪律情况,教学事故或者其他违纪情况
|
教学文档
及教学过程
(10%)
|
1、 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料的质量,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
2、 教学过程中的备课、授课情况;作业、小测验、提问、期中考试等平时成绩的管理情况;
|
教学能力
(60%)
|
1、 教学内容、专业技能的娴熟程度
2、 教学语言、仪态等教学表达能力
3、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上课有感染力,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
4、 内容充实,信息量大,阐述精炼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5、 先进的教育思想与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与课堂教学的融合程度。
|
教学效果
(20%)
|
1、 上课期间学生抬头率;
2、 课堂秩序、气氛情况,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调动情况。
3、 完成教学大纲要求任务,达到教学目的。
|
附表2:同行评价参考内容及建议权重
项目
|
评价内容
|
教学态度
|
1、完成教学单位交给的教学任务情况
2、履行“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情况,教书育人情况
3、遵守教学纪律情况,教学事故或者其他违纪情况
|
教学文档及
教学过程
|
1、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料的质量,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
2、教学过程中的备课、授课情况;作业、小测验、提问、期中考试等平时成绩的管理情况;
3、试题分析、成绩分析、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改革、监考等考试环节的情况;
4、实验课教案、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等实验环节有关教学资料的质量,实验教学授课情况
5、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有关材料的完整、规范性
|
教学效果
|
1、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与课程教学要求、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2、课程教学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及对后续课程学习的支撑情况
3、中期座谈、试卷等反映出学生对该课程的知识掌握情况。
|
教学研究
|
1、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2、进行教学改革与实践情况,包括发表教改论文、教研项目、出版教材、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情况;
3、参加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等专业建设情况;
4、指导学生及其获奖情况,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教务处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教育厅)及获奖情况等;
|
教学秩序考核
|
1、按时提交试卷、毕业设计(考核意见书及全套资料)至教研室归档情况;
2、按时提交实习队总结、日志至教务处归档情况。
3、承担四、六级监考,期末考试监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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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学生评价参考内容
项目
|
评价内容
|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
|
1、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关心学生、师生间的沟通情况,专业水平、工作认真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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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及方法
|
1、 教师对授课课程教学内容的娴熟程度以及教学进度安排情况
2、 教学方式方法适应课程性质和学生情况
3、 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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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管理及课堂纪律
|
1、 教师对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小测验、课堂提问、出勤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情况、期中考试组织与考核情况
2、 教师对自身的要求,迟到、早退、课堂上接打手机情况
|
教学媒体使用
|
1、 课件文字清晰度、内容的丰富性、设计的技术性等
2、 非多媒体课程的板书逻辑清晰、内容丰富、安排得体、字迹清晰等情况
3、 与课程相关的其他教具的应用情况
|
教学效果
|
1、 学生达到课程教学要求程度,对重点难点的掌握程度。
2、 课程教学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对后续课程学习的支撑情况。
|
2017年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实施方案
-
评价计分分组
按专业教研室分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教研室、建筑工程教研室、道路与桥梁工程教研室、测绘工程教研室、工程管理教研室、城乡规划教研室共六个小组,根据组内排名,按《土建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中对应计分项予以计分。
-
专家评价分组
专家评价主要负责考核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包括课前准备、课堂讲授、课后延伸以及课堂考核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
院内专家组成及分组。由教授会成员、校聘专家与教研室主任组成。
鼓励各专业教研室聘请本行业校内外专家进行本教研室教师的专家评教(酬金标准与学院聘请专家一致,由学院支付),需于5月12日下午6点前,将专家信息表交教学办公室,由学院工作组进行审查和备案。专业教研室需确保自聘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教研室所有教师的专家评教工作。
第一组:由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教研室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刘红勇(组长)
吴伟东 韩 滔 伍 颖
第二组:由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两个教研室的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董事尔(组长) 蒲万丽 邓夕胜 王作文
第三组:由测绘工程、城乡规划两个教研室的专家组成,名单如下:
王泽根(组长) 刘福臻(肖东升) 王 钺 阙 怡
三、专家、同行评价工作酬金。
1、专家听课酬金按100元/人次计算,总预计60人×2=180人次。根据学校每年岗酬划拨时切拨给学院的质量考核运行费用中支取。总共预计1.2万元。
2、同行评价酬金。根据学校每年岗酬划拨时切拨给学院的质量考核运行费用中支取,按照每人50元/人.次划拨至专业教研室。总共预计3.0万元。
四、专家评价任务分配
1、第一组专家负责建筑工程、道桥两个个教研室的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分配如下:
单位
|
姓 名
|
电 话
|
听课评价专家
|
备注
|
建筑9人
|
邓利霞
|
13032880099
|
专家1:刘红勇
(吴伟东)
专家2:韩 滔
(伍 颖 )
|
|
邓夕胜
|
13094459507
|
|
董事尔
|
13096325960
|
|
蒲万丽
|
13981891807
|
|
孙鸿玲
|
18608009640
|
|
杨 静
|
13882187470
|
|
张鹏(男)
|
13308229620
|
|
赵植苹
|
13982163633
|
|
唐 煜
|
13688022867
|
|
道桥12人
|
王作文
|
13688193219
|
|
杜立群
|
13982182994
|
|
何乐平
|
13208112849
|
|
李玉花
|
13551357443
|
|
廖玉凤
|
15196647940
|
|
阎菊花
|
15982166246
|
|
杨婷婷
|
13540305180
|
|
赵 翔
|
15928097065
|
|
万旭升
|
18781953864
|
|
孟庆成
|
13982253949
|
|
胡启军
|
13072832168
|
|
吴梦雪
|
15902842683
|
|
|
2、第二组专家负责测绘工程、城乡规划个教研室的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分配如下:
测绘14人
|
王泽根
|
13668221158
|
专家1:董事尔
(邓夕胜)
专家2:王作文
(蒲万丽)
|
|
贾宏亮
|
1362801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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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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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234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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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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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861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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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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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182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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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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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039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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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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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849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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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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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83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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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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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8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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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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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0769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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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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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8942544
|
|
苏 勇
|
1588211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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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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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122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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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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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8097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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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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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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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819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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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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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352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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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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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863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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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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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40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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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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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36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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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组专家负责建环、工管两个教研室的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分配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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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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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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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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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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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环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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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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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128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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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王泽根
(阙怡)
专家2:王 钺
(刘福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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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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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76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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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向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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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138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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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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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122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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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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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122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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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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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107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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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善碧
|
1355039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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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颖
|
13880738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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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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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625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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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南
|
1367818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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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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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800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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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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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38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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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
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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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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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82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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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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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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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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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829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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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海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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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229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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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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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816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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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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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08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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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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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206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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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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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477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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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位教师由两位专家分别听课后评价,括号内专家为与其所在一行的专家协商共同完成。
三、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主要负责教学态度、教学文档及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教学秩序等。
-
人员组成。各教研室全体专任教师。
-
组织形式。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具体形式(教研活动、教师公开课、教学文档检查、学生座谈、教学资料展示等)由各教研室自行确定,但须涵盖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附表2的各项评价内容。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