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土测院2019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      作者:      编辑:阙怡      审核:      点击:[]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8号)和《关于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字〔2020〕129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工作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 曾明友 邵永波

副组长: 周永华 熊俊楠 梁 琦

成 员: 王作文 邓夕胜 吴伟东 韩 滔 苏 勇 阙 怡 何雨洋 路明昌

秘 书: 阙 怡(兼)

监 督: 范会灵 王睿喆

二、报名条件

1. 工科类专业在籍在校2019级本科学生;

2. 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者在转专业报名截止日期前处分已解除(解除时间以解除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3. 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申请转专业。

(1)正在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2)用人单位不同意转专业的定向生;

(3)专科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成功转过专业并在转入专业就读的学生;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6)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6. 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

7.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一学年课程无未修记录,所选课程无缓考、旷考、不及格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

三、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及报名限制条件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2019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如下表。

表1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2019级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类别

拟接收人数

附加报名条件

1

测绘工程

工学

5

限工科类专业学生

2

工程管理

工学

6

无色觉异常III度(即单色辨色困难),限工科类专业学生

3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学

4

限工科类专业学生

4

土木工程

工学

11

限工科类专业学生

5

土木工程(国际学生)

工学

0


四、报名方式

转专业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网址https://deanapp.swpu.edu.cn/(外网需通过校园VPN登录),使用本人综合教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信息化应用平台”,按照相关操作要求选择填报1个转入专业志愿。

五、选拔办法

学院接收到教务处下发的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后,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若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对于复审合格的学生,按照其第一学年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当第一学年学分绩点相同时,按照第一学年高等数学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六、转专业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申请阶段(2020年12月14日09:00至12月18日17:00)。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院2019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信息化应用平台”填报志愿并提交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对所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之后不能再修改。

2.报名资格复审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学院接收到教务处下发的符合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后,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3.录取与公示阶段(2021年1月8日前)。学院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选拔办法确定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

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和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结果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经教务处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统一公布。

4.手续办理阶段(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获准转入到本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须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具体要求以学校教务处通知为准。

七、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转入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加强与教学办公室、专业教研室的沟通交流,以便学院各科室帮助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帮助其尽快融入新环境。

八、其他

1.为保证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特设监督举报电话。若学生对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学院纪委委员范会灵老师反映(电话:02883037605,地址:明志楼A532)。

2.本办法解释权归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未尽事宜由学院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实施。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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