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二课)相关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6-10 作者:何珍慧    编辑:张剑    审核:    点击:[]

    《大学生社会实践(二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基础上的综合实践。为做好202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二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目的

    通过社会实践使学生加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分析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社会实践中,引导学生客观地、辩证地认识国情、认识社会,正确认识和分析新时代我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尤其是指导学生去挖掘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党和政府、基层组织、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在抗疫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故事,使学生进一步感悟人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国家治理优势的理解,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

    二、实践时间

    学生在暑假期间自主选择不少于2周的时间从事社会实践活动。

    三、选题

    学院已拟定实践选题范围(见附件1《选题指南》),学生须在范围内确定选题并进行相应的实践活动。

    四、实践的组织实施

    1、各任课教师建立QQ群(见附件2),于15周之前与学生取得联系,并于17周星期五之前通过QQ群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动员。教师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3

    2、学生于610日后进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查看通知,下载相关文件(见附件134)并仔细阅读。

    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暑期自行开展(团体或个人) 不少于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

    4、学生从事实践活动期间,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沟通,对学生进行实践方法、社会交往活动、安全防护、报告撰写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5、教师在指导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学院报告。

    五、实践的考核

    1、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后按要求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见附件4),包括日志、报告正文,并且须由实践单位作出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生应于2020年秋季学期第一周之内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材料。

    3、任课教师认真批阅学生的社会实践报告,按百分制给出相应的分数并签名,同时完成优秀实践报告的初评。

    4、任课教师应于2020年秋季学期第四周即925日前提交社会实践成绩,并完成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5、教研室在初评的基础上将于202010月组织进行复评,评出2020年优秀实践报告,并给予表彰。

    未尽事宜请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形策与社会实践教研室(思学楼D407,电话:83032533)。

    附件1:选题指南

    2任课教师建立QQ

    3: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二课)任课教师须知

    4:大学生社会实践(二课)报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610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