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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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03 作者:    编辑:杨世箐    审核:    点击:[]

       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的要求,我院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现将该方案公示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方案旨在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潜心育人,持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是学院“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强化师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奖办法,真实反映教学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 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分类参评。每位专职教师可根据相应考核条件,分别申报重点考核或一般考核。凡参加重点考核者,其在前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分值需位列学院的前百分之五十(只对每位老师两门不同课程的平均分值进行统计,若有三门及以上课程,则择取其中分值较高的两门)。重点考核的受评者,当年不能作为重点考核的专家(同行)参与打分;一般考核的受评者,当年不能担任一般考核专家(同行)考评小组成员。重点考核的受评者,若其最终考评低于90分,则自行转入一般考核。

    第五条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每位受评者,其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当量(不包括研究生教学量)需达到其所聘岗位年度最低教学任务要求。

    第六条 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价并重。既要注重从课前准备、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课程考核以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环节对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进行评价,也要注重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强化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成立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简称“院评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院聘考核专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制定并公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并完成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将公示结果上报校评办公室;

    2)受理本院教师申诉,并对违反考核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进行处理;

    3)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报告,向全校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4)择优推荐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奖”参评教师。

    第八条 教学办公室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相关工作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

    第九条 教研室、院党委等机构按照本办法配合教学办公室完成部分检查、数据采集工作。

    第三章  指标体系

    第十条 考核指标由四部分内容组成,即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和教研教改评价(见表1)。

    第十一条 专家(同行)评价。考查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讲授、课后延伸以及课堂考核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包括随堂听课评价、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两部分(见表2)。

    1)随堂听课评价。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管理、语言教态、教学特色与效果、学生课堂参与情况等方面对教师课堂授课水平进行评价。对于每位受评者,专家(同行)的听课次数将由学院统一指定。

    2)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对教师当年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及教学效果(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与反思)、教学记录表、作业批阅、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学生考核成绩等)进行检查评价。

    第十二条 学生评价。从教师的授课、课后辅导、答疑、作业评阅等方面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主要采取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提供)的方式进行。大四春季学期的《形势与政策》的课时量可计入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不超出参评总量的四分之一),但不计入课程门次,且该学期学生对此门课程的网上评教结果亦不计算在内。

    第十三条 工作量评价。结合教师所聘岗位所要求的年度教学工作当量,考核教师当年本科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教研教改评价。学院规定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直接相关的其它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参与课程建设、教学研讨活动情况、参与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情况、参与日常教研室工作、发表教改论文、主持或参与教改课题等情况。

    第四章  考核对象和考核方式

    第十五条 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当年参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所有专任教师,分为重点考核和一般考核。

    1)重点考核。每年度春季学期第一周,由符合评优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竞争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

    随堂听课评价。学院组织专家(同行)听课,由学院领导、院聘专家在每学期第14周之前进行。每位专家(同行)对于每位受评者的2门本科课程听课2次(1/1门),并根据听课情况填写《随堂听课评分表》(见表3)。该项分值=[专家(同行)评分总和]/[专家(同行)听课次数]

    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由学院领导、院聘专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根据开学、期中的教案检查、试卷归档、成绩分析、作业布置等情况对重点考核教师进行评价,并于秋季学期第14周前填写《教学文档评分表》(见表5)。该项分值=[专家(同行)评分总和]/[专家(同行)人数]

    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提供前两学期即当年的春季学期、之前一年的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但对于每位受评者,将只择取其所承担的2门不同本科课程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超出2门者,则只择取其中分值较高的2门不同本科课程)。在每个学期内,受评者若在不同班级教授同一门课程,则此门的评教结果将择取这些班级评教的平均值。该项分值=前两个学期学生对2门不同本科课程评教的平均值。

    工作量评价。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4周之前按指标体系给予相应分值(见表7)。

    教研教改评价。由受评者提交具体数据,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秋季学期第14周之前按指标体系给予相应分值(见表9)。该项分值=[评分总和]/[评分人数]

    2)一般考核。除重点考核教师外,学院对其他当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进行一般考核。

    随堂听课评价。学院组织专家(同行)听课,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在每学期第14周之前进行。教学办公室根据教学任务的多少,将专家(同行)分成若干听课小组,每名受评者需接受听课2。专家(同行)根据听课情况填写《随堂听课评价表》(见表4)。该项分值=[专家(同行)评分总和]/[专家(同行)听课次数]

    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包括副主任)根据开学、期中的教案检查、试卷归档、成绩分析、作业布置等情况对重点考核教师进行评价,并于秋季学期14周前填写《教学文档评价表》(见表6)。该项分值=[专家(同行)评分总和]/[专家(同行)人数]

    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提供前两学期(即当年的春季学期、之前一年的秋季学期)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但对于每位受评者,将只择取其所承担的2门不同本科课程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超出2门者,则只择取其分值较高的2门不同本科课程)。在每个学期内,受评者若在不同班级教授同一门课程,则此门的评教结果将择取这些班级评教的平均值。该项分值=前两个学期学生对2门不同本科课程评教的平均值。

    工作量评价。由教学办公室在秋季学期第14周之前按指标体系给予评价(见附表8)。

    教研教改评价。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秋季学期第14周之前按指标体系给予相应分值(见表10)。该项分值=[评分总和]/[评分人数]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情况,分别给予教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秋季学期第16周前向全院公示获得优秀教师名单(分为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

    在重点考核中,评为“优秀”的人数以当年教务处下达名额为准,根据得分高低分出优秀一级、优秀二级、优秀三级。“优秀”教师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评奖办法》享受规定的奖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职称晋升等方面的待遇。

    在一般考核中,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具体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获得“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参与一般考核者总人数的20%。对于“优秀”等级获得者,学院将给予相应的教学单项年终奖励(具体奖金数目参照学院相关文件)。

    第十七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分数和排名情况,纳入学院绩效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2)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本院后20%

    3)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不足2门次,或虽有2门次,但其中至少有1门总学时少于32学时;

    4)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当量不足所聘岗位要求的年度教学工作量;

    5)出现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

    6)考核得分低于90分;

    7)学院考核办法中认定不能评价为“优秀”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不认真履行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出现Ⅰ级以下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3)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未达到所聘岗位要求的教学任务量的三分之二

    4)年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

    5)学院考核办法中认定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5


    【表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1.专家/同行评价45分)

    随堂听课

    35分)

    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特色、教学组织管理

    该项分值=[专家(同行)评分总和]/[专家(同行)听课次数]

    教学文档

    教学效果

    10分)

    教案、ppt、试卷、作业、教学记录表等

    该项分值=[专家(同行)评分总和]/[专家(同行)人数]

    2.学生评价45分)

    网上评教

    45分)

    教务处有关规定要求

    该项分值=[前两个学期学生对两门不同本科课程评教的平均值

    3.工作量评价5分)

    分内教学当量4分)

    所聘岗位要求的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当量

    满足所聘岗位的年度教学工作量要求(只计算本科教学当量),即可得到此项分值

    超额工作当量1分)

    超出所聘岗位要求的本科教学工作当量

    1/64学时进行加权,该项分值=[超出当量]/[64],但最多加1

    4.教研教改评价5分)

    日常教学工作2分)

    在课堂教学之外,参与学院、教研室日常教学相关活动情况,如教学研讨、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实践教学等

    该项分值=[评分总和]/[评分人数]

    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3分)

    参与课程建设、教辅材料编写、实践教学活动、精品资源公开课建设、发表教改论著、主持或参与教改课题等

    备注

    ①上述所有指标均应与本科教学相关;

    ②在每一具体指标中,参与打分的人员固定、人数固定;

    ③所有分值,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表2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同行)评价内容

    项目

    评价内容

    1.教学态度

    ①完成教学单位交给的教学任务情况

    ②履行“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情况,教书育人情况

    ③遵守教学纪律情况,教学事故或者其他违纪情况

    2.教学文档、

    教学过程

    ①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料的质量,且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

    ②教学过程中的备课、授课情况;作业、小测验、提问、期中考试等平时成绩的管理情况

    ③试题分析、成绩分析、考试内容、监考等考试环节情况

    ④实验课教案、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等实验环节有关教学资料的质量,实验教学授课情况

    ⑤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有关材料的质量,实践教学的指导情况

    3.教学能力

    ①教学内容、专业技能的娴熟程度

    ②教学语言、仪态等教学表达能力

    ③先进的教育思想与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与课堂教学的融合程度

    4.教学效果

    ①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与课程教学要求、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②所上教学班的学生课程卷面平均成绩与全校学生的课程卷面平均成绩的比较情况

    ③课程教学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对后续课程学习的支撑情况

    5.教学研究

    ①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②进行教学改革与实践

    ③发表教改文章、主持或参与教改课题

    【表3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同行)随堂听课评分表(重点考核)

       

    序号

    专业年级

    课程名

    教师

    周次

    星期

    节次

    教室

    听课章节

    得分

    1

    2

    3

                         听课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表4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同行)随堂听课评价表(一般考核)

       

    序号

    专业年级

    课程名

    教师

    周次

    星期

    节次

    教室

    听课章节

    得分

    1

    2

    3

    ____听课小组                      听课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表5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文档评分表(重点考核)

    教研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主讲课程

    得分

    1

    2

    3

    【表6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文档评价表(一般考核)

    教研室: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主讲课程

    得分

    1

    2

    3


    【表7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量评分表(重点考核)

    教研室: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岗位所需最低本科教学量(学时)

    实际承担本科

    教学量(学时)

    职责得分

    超额得分

    总分

    1

    2

    3

    【表8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量评价表(一般考核)

    教研室: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岗位所需最低本科

    教学量(学时)

    实际承担本科

    教学量(学时)

    职责得分

    超额得分

    总分

    1

    2

    3

    【表9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研教改工作评分表(重点考核)

    教研室: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教研室

    得分

    1

    2

    3

    【表10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研教改工作评价表(一般考核)

    教研室:________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序号

    教师

    教研室

    得分

    1

    2

    3

    公示期:2017年73日~2017年7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意见反馈至教学办公室。地点:思学楼D502-1;联系人:杨世箐、李薇;电话:2532、2283;邮箱:ysq1227@sohu.com。

    特此公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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