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贺信>和刘奇葆同志在四川省庆祝2009 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上讲话精神的通知》(川教函〔2009〕507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学习刘延东同志的《贺信》和刘奇葆同志的讲话精神(见2009 年9 月5
日《四川日报》)。
附: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贺信>和刘奇葆同志在四川省庆祝2009
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上讲话精神的通知》(川教函〔2009〕5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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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