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年级(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工作组评审,拟推荐李俊黎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按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号 |
专业年级 |
李俊黎 |
男 |
汉 |
2021****0039 |
思想政治教育2021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锦韬老师
受理地址:思学楼D501
联系邮箱:932366929@qq.com
联系电话:830325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