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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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学位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7 作者:    编辑:张剑    审核:崔发展    点击:[]

    为切实提高我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特制定2023年学位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原则

    20232月以来通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当前开展)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秉持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规范过程、严格整改、保障质量的原则,按要求全面开展检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结合答辩具体工作安排,检查学位论文资格审核、预答辩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后续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长:崔发展

    副组长:林 

      员:张小飞、李学林、蒋朝莉、龚秀勇、张  剑、文婷婷

      书:徐  强、罗朝民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1.导师自查

    硕士生导师100%对指导的学生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自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今年将申报答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自查,确认申请学位论文质量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请各位导师于57日前,将通过自查的论文(电子版)发至罗朝民老师处,邮箱1767225647@qq.com。

    2.学院检查

    学院检查分为预答辩小组检查和学院专项检查小组检查两个部分。

    罗朝民老师将通过导师自查的论文,发至各预答辩组组长处。由组长组织人员根据预答辩意见(参考预答辩记录)对论文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二次预答辩、预答辩非全票的论文。各预答辩组组长于512日前将抽查情况反馈至徐强老师处,邮箱646581792@qq.com。徐强老师将抽查情况反馈至导师,由导师指导学生继续修改论文。

    学院专项检查小组重点对以下情况的论文进行检查:各预答辩组反馈的重点抽查论文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中提及的“5+1”类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包括论文评阅增评、二次答辩、答辩过程非全票、推荐非全票、定向或在职攻读学位(含全日制转非全日制)、任一专家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低于70分等。徐强老师收集整理检查意见,反馈至组长处。各答辩组反馈重点抽查论文的检查于519日前完成;“5+1”类论文于研究生毕业答辩后一周内完成。

    3.强化整改

    全体毕业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答辩等专家意见认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和本次专项核查工作的实效。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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