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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实践和‘三助’材料”成果登记的通知

供稿:刘雨婷        编辑:肖雨桐        审核:张继        日期:2024年06月27日        浏览: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和‘三助’材料”成果登记(以下简称“成果登记”)的工作,确保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石工院研究生会三助实践部将进行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成果登记,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次“三助”登记涉及的内容为:2024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全日制在校硕、博士研究生所从事的助研、助教和助管等相关工作;

本次社会实践工作登记涉及的内容为:2024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全日制在校硕、博士研究生所从事的社会实践工作的相关内容;

二、登记程序

为使登记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准确,参加本次登记的同学请务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参加本次成果登记的同学在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打印后按样表格式填写,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到各班科技委员处,初审科技委员负责,副班长协助

2.各班科技委员需将本班的电子档与纸质档材料一并收齐,将纸质档材料按附件1格式填写本班材料汇总情况,文件名称按“班级-三助等汇总情况表”的形式进行命名,核对无误后打印为纸质版与其他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于2024年9月4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836673639@qq.com严禁以个人为单位上交电子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或逾期均不予受理,后果由班级科技委员和副班长及个人共同承担;

3.各班科技委员收齐纸质版材料后,按类别进行整理并按学号排序后于2024年9月5日(下午16:00-18:00)期间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石工院研究生会办公室(明辨楼B417),严禁以个人为单位上交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或逾期均不予受理,后果由班级科技委员及个人共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三助”和社会实践成果审核通过是毕业答辩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三助”(即助管、助教、助研)完成其中一项即合格;社会实践须每人至少完成一份为合格。博硕士各年级研究生三助及社会实践具体完成情况请参阅附件2

2.此次“三助”及社会实践成果登记表不仅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需将电子版发至各班科技委员,表格中内容请严格按照样表设定格式填写,无需进行网上登记;

3.“三助”及社会实践登记的说明要求及相关表格请参见附件3(相关表格已做最新修订,请在附件中下载);

4.“三助”及社会实践工作开始于2023年1月结束于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也可办理成果登记;

5.如果科技委员出差未在学校,请务必指定负责人完成收表、统计工作;

6.注意材料时间应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

7.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振洋(QQ:2730031110)

刘雨婷(QQ:836673639)

特此通知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6月2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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