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季,切忌找工作而忽略维权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5日 00:00      作者:     编辑:袁桔     审核:     

秋风起,新一轮的校园招聘也拉响了号角。各大企业单位纷纷进入大学校园,展开宣讲或招聘。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通过几轮笔试面试,有些企业会直接发出offer,而有些企业会要求学生先实习再决定是否录用。那么,在校园招聘季里,有哪些常见的问题?学生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据此,我们邀请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明辉律师为学生指点迷津。

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怎么办?

钱明辉律师表示,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分类,参加实习的学生可分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实习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在校学生在劳动法上来说不是劳动者。因此,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的不是劳动关系。因此,在校学生不能享有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保护,例如“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等。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实习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协商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保险。若不幸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实习时,与实习企业是民事雇佣关系,不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权益,所以如果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将依照《侵权责任法》进行处理。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说,建议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也希望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Offer和三方协议约束学生和企业双方

offer,有口头的,也有书面的,书面offer往往采用 《入职通知书》、《录取意向书》等形式。不论是口头的offer还是书面的offer,都代表着用人单位的聘用意向。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一份内容完备的offer属于一种要约,即单位向拟聘用的员工发出的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只要收到offer的学生在规定或者合理的期限内,对该录取通知予以接受,那么学生和单位双方都应受到该信函的约束。

与offer有关的还有“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不仅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协议,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证明。

钱明辉律师提醒学生,如果签订了offer或者三方协议后,单位或者高校毕业生想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违约义务。如果offer或者三方协议上有明确的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要依照约定给付违约金。如果offer上没有违约金,而因为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因此而引起的损失。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毕业后到工作单位的一个月内

大部分的学生都会在6月30日取得毕业证,随后到单位报到,开始工作。取得毕业证后,学生就可以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名“《劳动手册》”,在2011年的时候正式更名。目前,办理登记证需要带好相关的申请材料有这样几项: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本人二吋证件照两张、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劳动者备齐材料后,只需前往所在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即可办理。需要提醒的是,办理登记证是免费的,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学生毕业后到单位工作的一个月内,单位应当与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及时与学生订立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定赔偿责任。

合同须各执一份,单位不得扣押证件和财物

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后,实践中往往毕业生会在空白合同上先签字,再交由公司人事部门盖章。有些不规范的单位,从此后就不将劳动合同交还劳动者保存了。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方能生效,并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各执一份。专家提示,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后,应当及时向企业HR索要有公司盖章的劳动合同并妥善保存。若有一同交付的规章制度也应当一并保存。

有一部分企业会与劳动者约定在入职前需要交“服装费”、“培训费”,或者要求劳动者将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放在单位里保管。这种行为是被国家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果单位要求扣押身份证件或者缴纳财物作为入职条件,劳动者应当果断说“不”,拒绝单位的无理要求,防止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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