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联众创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2日 17:21      作者:     编辑:张思     审核: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67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资助办法》(西南石大学〔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及设奖单位要求,现启动2018-2019学年济管理学院联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参照附件(1

二、报送材料:详情见附件(2

三、截止时间

材料上交时间截止于1261200

四、申请表上交方式

将附件(2)发送至邮箱755200935@qq.com

五、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1.工作部署及宣传告知

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学生宣传告知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合理统筹。

2.学生本人申请

奖学金坚持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学生对照基本申请条件,按照所申请项目的要求,认真、如实、规范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

3.材料审查和评议推荐

1)材料审查:奖学金年级评议推荐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及时通知材料不齐、信息不准确、填写不规范的申请人补充(更换)材料。

2)评议推荐:评议推荐以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奖学金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根据奖学金推荐条件,结合申请人参评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和评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出本年级(或专业、班级)推荐名单。

注意事项:

对提交了奖学金申请但未获得推荐的学生,辅导员应做好沟通工作。

民主推荐会议须由评议推荐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召开前,应进行会前学习与纪律强调,并组织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履职承诺书》。奖学金评议推荐会议讨论须分别做好记录,记录样表存档备查。

评议后,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推荐名单。

4.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认真审核年级(班级)评议推荐小组提交的推荐名单及材料开展学院评审。评审情况须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学院评审工作组完成评审后,应将本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评审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党委提请复议,学院党委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公示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撤销。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各项目中要求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存档。

5.报送设立单位审批

学院将推荐名单按程序报上级资助主管部门和设奖(助)单位最终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发放奖学金和有关证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同学:15680560838


附件120182019学年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经济管理学院联众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20182019学年经济管理学院联众创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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