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MBA中心)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13:45      作者:     编辑:李洪祥     审核:     

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学校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相关要求,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核

1.答辩资格审查(上半年4月1日前完成,下半年9月3日前完成)

研究生将材料交学院相关部门,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学院审查后把合格人员名单(含博士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及支撑证明材料)统一报到学位办(学位办核查合格人员图像采集完成情况),同时学院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符合答辩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博士由学位办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请答辩。

2.预审(上半年4月6日前完成,下半年9月9日前完成)

学院组织专人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审查,不符合学位论文规定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硕士是否组织预答辩由硕士生导师决定。

二、论文评审(上半年5月上旬前完成,下半年10月上旬前完成)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2.论文检测。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导师审核后,由导师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总文字重复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

3.学生提交最终评阅学位论文截止时间是上半年4月13日、下半年9月16日(硕士2本、博士5本均隐去学生和导师姓名)。

4.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阅,所有学位论文均采用盲评方式送审。硕士至少送2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1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博士至少送5名同行专家(校外专家3名,非博导必须是正高职称)评审,其中至少3名为博导。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也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三、答辩和推荐授位(上半年5月完成,下半年10月前完成)

1.硕士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报学位办备案。博士答辩委员会由五位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校外正高级专家不少于二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提交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并以纸质批复为准。

2.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采用多媒体汇报方式,博士不低于65分钟,硕士不低于45分钟。其中研究生汇报时间:博士45~50分钟,硕士25~30分钟。

3.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4.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5.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答辩、推荐授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核查。

6.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根据答辩委员会答辩结论、学位论文核查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学位作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学位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过,由学位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7.由院学位委员会秘书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提交至校学位办。

8.若需要网上答辩,后续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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