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1日 16:21      作者:     编辑:李洪祥     审核:     

暑期临近,学院的校外专业实践和科研实践工作(含导师指导的校外科研实践)就要大规模开展了,请相关导师和实践带队教师高度重视外出实践安全问题,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充分做好实践前的安全准备

(一)学院主要安全准备工作

1.学院认真组织实践师生学习《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88号)和学院制定的校外实践安全管理文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还要认真学习《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49号),按学校、学院相关制度要求规范组织校外实践工作,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学生购买保险。

2.学院要做好安全准备和安全教育的配套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修)订本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编写“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知识手册”、与相关研究生签订“校外实践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

(二)导师或实践指导教师主要安全准备工作

1.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结合科学研究和在研项目情况安排并经研究生申请和学院同意的研究生校外科研活动,属于研究生课外教学实践范畴,校外实践按《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西南石大研〔20188号)要求具体开展。

2.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要在研究生科研实践开展前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

1)分析安全风险。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在综合考察项目性质、实践地气候条件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因素后,确定适当的科研实践时间和地点。须注意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科研项目或实践环节不安排研究生进行科研实践,或在尽量排除风险因素后再行安排科研实践。

2)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具体科研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要组织人员制定应急预案。

3)开展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每一次科研实践开展前,要开展安全教育或培训的专题活动。

4)购买安全保险。确认对参加校外科研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根据安全风险确定。

二、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

1.学院、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要按学校、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文件要求,规范实践过程的管理,尤其是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

2.导师或实践带队教师、研究生从事校外实践(含导师指导的校外科研实践),在过程安全管理中还要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参加科研实践的研究生应在签订本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和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审批表”后,导师方可批准。

2)实践过程中要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提醒研究生注意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关注研究生科研实践动态进展。

3)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结合应急预案灵活予以应对,同时与学院领导小组及时沟通。

校外实践,安全第一。各学院、相关导师和实践带队教师在选择实习实践地点时,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洪水沟口等高风险地区,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气象、水利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对在安全因素发生动态变化区域内组织的活动,该取消的取消、该暂停的暂停、该撤离的撤离。相关人员要特别注意实践安全问题,按照学校和学院制度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准备,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实践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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